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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rkmcm (Markmcm)》之銘言: : 朋友加入了鴻森,也是假借聚會跟他的上線跟我講解鴻森的制度 : 他的上線說他做了一年,就有5~6萬的收入, : 請問有在做的這是要作到多拼才行呀?完全沒有運氣的存在(找到好下線)? 請注意公平交易法第十七條條文: 以下引用自該網站條文: 第 十七 條 傳銷行為 (禁止行為) 多層次傳銷事業不得為下列各款行為: 一、以訓練、講習、聯誼、開會或其他類似之名義,要求參加人繳納與成本顯不相當 之費用。 二、要求參加人繳納或承擔顯屬不當之保證金、違約金或其他負擔。 三、要求參加人購買商品之數量顯非一般人短期內所能售罄。但約定於商品轉售後始 支付貨款者,不在此限。 四、於解除或終止契約時不當扣發參加人應得之佣金、獎金或其他經濟利益。 五、約定參加人再給付與成本顯不相當之訓練費用或顯屬不當之其他代價,始給予更 高之利益。 六、以違背其傳銷組織或計畫之方式,對特定人給予優惠待遇,足以減損其他參加人 可獲得之佣金、獎金或其他經濟利益。 七、以不當方式阻撓參加人辦理解除契約、終止契約退出退貨。 八、要求參加人負擔顯失公平之義務。 前項規定,於參加人準用之。 你的案例我覺得重點是在第二和第七點。 ------------------------------------------------------------------------ 但這邊是順提到之前網友們提的打折售出。 其實第十七條第六點就明白指出,打折售出是違反公平交易法的。 「對特定人給予優惠待遇, 足以減損其他參加人可獲得之佣金、獎金或其他經濟 利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158.85
edctw:所以削價競爭者是否也可以適用220.136.184.215 02/07 17:32
Tattoo:應該是指公司對直銷商不能有差別定價 42.72.32.173 02/07 18:55
fansboy:推樓上 這是針對公司與直銷商間 114.45.21.218 02/08 10:43
fansboy:削價競爭是直銷商與消費者之間的事情 114.45.21.218 02/08 10:43
TanIsVaca:給一樓:請看公平交易法 第18條 1.168.245.4 02/09 10:44
TanIsVaca:公平交易法法條: http://ppt.cc/nJOi 1.168.245.4 02/09 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