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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發表者ID: abc123any 所屬之傳銷公司: 瑀鴻國際有限公司(報備編號292) 從事傳銷業之時間: 認真開始2週 其它自我介紹: 瑀鴻公司註冊、報備都在107年完成,是一家很年輕的公司,以發展成為全台最大通路平台為目標,對外以品牌名稱「寶莎Bertha」推廣,以台灣做為起點,積極向世界布局,擴張通路範圍,希望提供越來越多人更優質的選擇。目前公司仍在草創階段,預計109年10月底前正式開始重消(對,目前公司還沒有開始重消,有沒有消費對於會員權利一點影響都沒有),正式全面上線營運,官方網站與APP同時一併推出,目前民眾可透過官方臉書粉絲團「寶莎Bertha」來了解相關資訊,或直接上公平會網頁查看。瑀鴻公司產品遍及食衣住行育樂,目前經公平會核准並上市的商品有保健괊鼠~(非〈健康食品管理法裡〉所定義的健康食品)、保養品,其他商品陸續上架中,更積極開發優質產品,期許提供消費者與全體會員良好的生活品質。 瑀鴻是一家正在累積能量的公司,現在加入會員是處於很前端的位置(例如本人即是創始人的第三代下線),大眾所擔心只有上線能夠賺到錢的顧慮,在短期內不會發生在瑀鴻公司,入會時僅需購買一定金額之產品,不必另外繳納入會費,也不用定期繳交續約金以維持會員身分與領取獎金資格,不用擔心不足當期業績責任額而不能領取獎金,不必忍受累積一定代數後才能領取獎金的長期煎熬,只要找齊三個直推第一代下線,並每月消費180PV(即新台幣2520元,1PV=新台幣14元),就可以領取最高10代的團隊業績獎金,下線一旦有消費,縱使因各項產品利潤不同,PV值有所差異 ,就一定可以累積PV值,吾人一定有團隊業績獎金可以領取。此外每個下線入會達30日以上,即可領取新人推廣獎金(限領一次)、輔導獎金(最多4代,只要你還是每月固定重消180PV的會員即可領終身),以及重消獎金(下線只要當期有消費就有PV,就可以領取)。會員亦可以依法以會員價進貨轉賣民眾,賺取其中的差額,但並沒有囤貨的壓力,預計可賣多少進貨多少即可。至於其他會員進階條件與福利,就暫且不談了,畢竟小妹我本人也只是以這個作為副業,並沒有進一步從事專職直銷商的打算,主要精力仍舊放在主業上,直銷副業的進階條件與福利目前對我而言沒有吸引力 ,因為知道自己沒辦法做出相對應的付出,也就不去幻想那些好處了,畢竟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這是鐵律! 以上種種原因,讓我決定加入瑀鴻公司的會員,並成為直銷商,那,我為何成為會員後現在才開始積極動作呢?因為本人比較謹慎,在對瑀鴻公司制度、產品的特性不是很清楚,且官方網頁與APP都找不到,網路上除了公平會所公布的資料外,沒有其他資訊等等情況下,不敢貿然推廣,害怕有甚麼無法預期的法律風險實現,但瑀鴻目前主打商品「強健素」成分天然,有助於日常保養,並能夠輔助病後休養,我也親眼見證不只一個實例,所以我願意相信瑀鴻的品質,也親自到板橋總公司拜訪(我就剛好住在北部咩),也確認過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也親自與創始人即負責人ꔊ瞏芧L,也有親自與瑀鴻公司的員工接觸,經過再三確認後,認為詐騙的可能性很低,所以我願意推薦給身邊的人,也厚著臉皮到這邊po個自介文,取得日後po文不受限制的資格。 以上,感謝大家耐心閱讀至此,未來請多多指教~ 由於小妹第一次接觸直銷,要是有什麼理解錯誤的、不懂的,還希望各位前輩們不吝指點一二☺ (手機排版,請多見諒,我已經修改3次以上了,若顯示還是有問題,請多包容…) ※ 編輯: abc123any (39.11.8.89 臺灣), 09/09/2020 10:33:04
abc123any : 目前經公平會核准並上市的商品有「 39.11.8.89 09/09 10:39
括號內改成“保健食品”
abc123any : 保健?鼠~ 」O健食品 39.11.8.89 09/09 10:39
※ 編輯: abc123any (39.11.8.89 臺灣), 09/09/2020 10:40:01
abc123any : 親自與創始人即負責人「?瞏芧L」 39.11.8.89 09/09 10:40
括號內改成「對談」 ※ 編輯: abc123any (39.11.8.89 臺灣), 09/09/2020 10:41:33
tkdmaf : 自介?你介紹了自己些什麼?還是做 49.216.23.125 09/09 13:37
感謝指教,不知t大是否為前任版主?你在2017年6月1日晚上22點時48分56秒所發表的文章我事先已拜讀,裡頭提到「自我介紹我也不限制你格式,你要介紹公司也行。」原文我一字不差的引用在此,為了避免大家因為找不到相關資料,把我貼上老鼠會或其他相關負面標籤,我不認為多說明公司特色有何不可,況且,版規也提到,新人必須先自介,否則只能提問或發表心得文,我認為自己是依循版規在做事情。http://i.imgur.com/fKZTTpb.jpg http://i.imgur.com/JUVI4EN.jpg
tkdmaf : 公司的哀廣告? 49.216.23.125 09/09 13:37
tkdmaf : 上面手機打字多了個哀… 49.216.23.125 09/09 13:38
※ 編輯: abc123any (39.11.8.89 臺灣), 09/09/2020 14:14:35
tkdmaf : 前朝的規定不適用今朝ok?基本按新 49.216.23.125 09/09 18:49
tkdmaf : 朝規定你分類錯了。 49.216.23.125 09/09 18:49
tkdmaf : 基本上我現在就只是個ptt鄉民。一 49.216.23.125 09/09 19:00
tkdmaf : 切也得按照現任板主的規定行事。 49.216.23.125 09/09 19:00
angel07 : 板規哪條規定新人必須自介? 36.229.178.140 09/09 21:20
tkdmaf : 懂討論的自然會來。有其他目的的自 101.10.6.108 09/13 11:03
tkdmaf : 然會走。 101.10.6.108 09/13 11:03
tkdmaf : ……手機版的推文點錯篇了…… 101.10.6.108 09/13 11:05
ppuppy : 好詳細的自介文114.137.196.235 09/28 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