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障礙設備十大違規公共建物 教學醫院列名
中央社╱中央社 2006-11-27 16:09
第二類十大違規公共建築物名單,包括台北市市立陽明教養院華岡院區、
台北縣馬偕紀念醫院淡水分院、桃園縣長庚紀念醫院─兒童醫院、花蓮縣
門諾醫院、台中市台中榮民總醫院門診大樓、高雄市博正醫院、中壢地政
事務所、彰化縣稅捐稽徵處、雲林縣政府及基隆市立文化中心。
內政部日前公布「休閒娛樂、購物、金融及電信類」,面積超過一萬平方
公尺,且民眾出入頻繁,未依規定設置無障礙設施設備,及未依限改善的
十大違規公共建築物名單。下午再公布「政府機關、社福醫療及集會場所
類」名單,內政部下次將繼續公布、「學校、圖書館、美術館、博物館及
體育場(館)類」名單。
李逸洋表示,這次公布的名單中許多是富盛名的教學醫院,這些醫院都是
身障朋友使用較頻繁的地方,希望這些大醫院對國內醫療做出貢獻的同時
,也能改善無障礙設施設備。陽明教養院本身是社福機構,對身障者應更
加照顧,也希望盡快改善。
他說,這次十大不合格名單中只有地方政府機關,卻沒有中央政府機關,
並不是內政部考評有兩套標準,這些都是由地方政府提報,取不合格的前
十名公布。
他表示,公布這些名單主要希望藉由媒體、社會的壓力,促使這些公共建
築物能儘早改善。這些不合格的公共建物將再限期三個月改善,如再不合
格將依法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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