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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各位一個問題? 我媽媽是洗腎者 已經洗腎洗了7-8年 當初剛判定需洗腎後,沒注意到勞保的申請理賠 目前詢問過後,已經超過期限(自洗腎日起兩年內要申請) 日前有打電話詢問勞保局,對方說 "我們第一次洗腎沒有申請且超過時效,就沒辦法再申請了 但是,如果病情有加重,殘障等級有加重,那就可以依判定加重 的等級去申請勞保~~~例如一開始是7等殘 後來變4等殘" 但 殘障等級不是 輕度 中度 重度 極重度嗎?? 且洗腎患者 都是極重度 有關這方面的問題 想請教大家 謝謝指教 小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105.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