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Disabled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在下爬文,爬了很久,可是打從以前高中申請就不斷地失敗。 原因是我跟我爺爺是同一戶,因此資產申請稅額時就算進去。 依照其規定: 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生活津貼 申請資格:設籍並實際居住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1.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96年度為9509元) 之2.5倍(96年度為23773元)。 2.應計算人口之動產未超過1人時為新台幣200萬元,每增加一人 增計新台幣25萬元。 3.應計算人口之所有土地及房屋價值未超過新台幣650萬元。 4.未獲安置於機構及未領有其他津貼補助。 不知道上述是以戶籍計算的嗎? 因為我想自己一戶,我已年滿25歲,不知道這樣我的財產還與父母一起算嗎? 請教一下版上的大大。想走法律的邊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219.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