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selook (幸福要懂得耕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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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版上有沒有人在檔案室工作
時間Wed Jan 16 22:33:06 2008
※ 引述《isHsin (咔咔~)》之銘言:
: 我想caselook的意思是
: 他舉例的"員工保險"公文內容可能人事室、行政室、清潔隊都會牽涉到~
: 依照文內的主旨、辦法,卻不一定會是同一個部室處理~
: *若依照業務性質來區分,而不以課室來分→檔案盒只需使用一個
: 變成:檔案盒[員工保險]→人事室、行政室、清潔隊(都包含)
: *若依課室區分,再依業務性質來分→檔案盒要用三個
: 變成:人事室→檔案盒[員工保險]
: 行政室→檔案盒[員工保險]
: 清潔隊→檔案盒[員工保險]
: 以我們公司的電扶梯來舉例好了…
: 公文內容有關:電扶梯維修 公文檔案會歸到工務綱下
: 有關:電扶梯零件採購 公文檔案會歸到供應綱下(負責採買比價的部門)
: 有關:電扶梯採購人員貪污 公文檔案會歸到政風綱下
:
: 如果是依業務性質區分的話:變成一個"電扶梯綱(?)"
: 這樣就有了解了嗎....^^?
您的觀念,就是目前檔管局正在推行的「案卷層級」的觀念。
以往的檔管理念,是以「案件」為主,而非以「案卷」為主。
所謂「案件」,係指一件一件的「公文」。審酌公文性質,然後歸類建檔。
至於「案卷」則是將同一案的公文,一併放置在一卷之中,以「專案」來歸類建檔。
老實說,個人不太贊成「案卷」的觀念,因為這無異於將所有的雞蛋放在一個籃子裡,
這種做法,所衍生的時間成本及人工成本不但過高,而且風險無法共擔,並不是一個
好的方法。舉上例來說明:
「電扶梯」業務歸成一個專案,有獨立的案卷,看起來很不錯,很科學。但問題在於:
一、若「電扶梯」專案爆發採購爭議,或是因為電扶梯夾人,而衍生訴願案或國賠案,
那麼,該專案要何時立案?依據檔管局的規畫,專案未結案,是不應該立案的。
二、若「電扶梯」案涉弊,不論是檢調強行蒐證扣留證據或者被有心人破壞偷盜,都是
「覆巢之下無完卵」的慘禍,明明是電扶梯維修的公文,與採購並不直接相關,卻
也同遭池魚之殃,到時候才會知道事情的麻煩與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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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232.128.110
推 isHsin:謝謝你~^^ 讓我又上了一課~ 01/16 23:26
→ caselook:不敢當,您也是檔管人員嗎? 01/17 21:31
推 isHsin:是登記桌 公文收發時也會有承辦人亂鍵入檔號... ̄▽ ̄|| 01/17 22:06
→ caselook:這是常見的,您是做收發文嗎? 01/17 23:00
推 isHsin:部室收發文的是我同事 我是他的職代 有時他太忙我也會代發 01/17 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