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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最主要的原因,來自身心障礙者在兩性的關係上,屬於相對弱勢, 要以正常管道尋求性的滿足,總是不大容易的。據筆者所知,目前跟性 有關的服務跟諮商,也包含一般人在內。只是諮商本身夾帶性行為是否得宜, 這牽扯很多,畢竟性行為有其社會道德倫理在。 ※ 引述《fyao (Ken)》之銘言: : 「身障者有性的需求與能力」固然是無庸置疑的, : 但我認為「身障者性服務」這個主題更是值得加以細緻討論的。 : 首先,我好奇的是:我們曾否想過「一般人的性服務」? : 這可能包括各種性教育、性工作、性產業,乃至於類似文中所提到的 : Sex Surrogate(性輔導師)──但對象是任何「對性有焦慮與問題」的人。 : 我認為,如果對象預設為全體公民的「性服務」是可能被容許的話, : 那麼專為身障者設計的特定性服務自然就是一個合理而可預見的發展結果。 : 只是我想問的是:除了性教育,所謂的「性服務」可能存在任何其他 : 合理而可欲的內涵,以致於成為一種「社會的基礎建設」嗎? : 對於一個「對性有焦慮與問題」的人,我們究竟容許他能進用什麼樣的 : 相關協助/服務資源?他或許可以去看性教育書籍、參加兩性團體課程, : 但他可以花錢進行性交易、或接受包括性交在內的性輔導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0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