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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同意您的說法 but 如果真的重新檢定的話 真的很麻煩 至於您所說的 明明看起來好好的 卻能騎車 這讓我想到一件事 在盲戒有一位朋友 他的視力非常的好 可以開車 也不知到底政府機關是怎樣檢定的 誇張知至 當初政府沒有大意的話 也就不會如此了 嘆 就只好等待新法上路在說吧 ※ 引述《LoIn (LoIn)》之銘言: : ※ 引述《banband (說不出口的話)》之銘言: : : 在下深感納悶 : : 既然已經通過鑑定了 : : 為何過了五年之後 : : 又要重新鑑定呢 : : 這樣做意義何在 : : 難道政府機關卉懷疑身障者是假冒的嗎 : : 還是政府機關根本都互不信任 : : 所幸就為難身障者了 : 個人原則上是支持 (頂多要求鑑定程序便民一些) : 因為之前我的確看過持有重度肢障的傷友 與常人無異地騎著腳踏車經過我面前 : 當然我不知道他現在是否還有使用身障福利 我為他的復原感到欣慰 : 但為他人持有重度肢障的合理性感到質疑 即使他仍有部分不便 至少障礙程度 : 能依其復原情況降低為輕度或什麼的 : 當然 例如明顯肢體外觀永久難以復原的傷友 如截肢、義眼等 可以另外訂定但書 : 讓他們十年一次甚至永遠免評鑑 這我完全同意 : 我也是頸部以下幾乎不會動的輪椅族 上醫院坐小復康總要五花大綁 很不舒服 : 不過我還是認同幾年評鑑一次 也不認為立法原意是把身障者當賊看 -- 視聽劇場 偶像, 音樂, 廣電 [skydreaming Idols_Other 人物 Σ綜合人物討論區 6 [誠徵組長] streetsinger 綜合 ◎街頭藝人 開幕中 :) banban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197.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