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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考過特考的大大們: 請問國文考科裡的『公文』一項,在寫『辦法』部分的時候是否需要詳細列舉出呢? 還是說就用『請參考附件』帶過就好? 如果將辦法都列舉出來的話,會得比較高分嗎? 麻煩解答了~~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74.221
m9300913:當然要詳細列舉出來喔,不然就不用考試了,剩沒幾天了加油 10/09 07:43
ting69:當然是列舉比較高分 如果真的是時間不夠 10/09 11:20
ting69:檢附XXX辦法 請各單位依據XXX辦法執行<===這是不得已的寫法 10/09 11:22
komina:謹祝考試順利,金榜題名喔! 10/09 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