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Disabled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記者邱燕玲、鄭琪芳、謝文華、曾鴻儒/台北報導〕為避免投機份子用政府對身心障礙 領有駕照者免徵牌照稅的美意來逃漏稅,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初審通過「使用牌照稅法部 份條文修正草案」,限縮免徵牌照稅條件。 超過二四○○CC未改裝 須課稅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去年身心障礙者免稅車輛超過五十二萬六千輛,免稅金額將近五十四 億元,占使用牌照稅稅收總額十%,對地方財政造成影響。其中,二四○○CC以上身心障 礙者免稅車輛達六萬三千九百八十七輛,限縮條件之後,稅收可望增加。 另外,一般民眾逾期未繳牌照稅的交通工具,滯納期滿後使用經查獲,除補稅還要繳稅額 一倍的罰鍰,決改為稅額「一倍以下」罰鍰。 政府現行規定「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並領有駕照使用的交通工具,每人以一輛為限;因身心 障礙情況無法駕駛者,每戶以一輛為限」;由於照顧身心障礙者不一定與其設籍在同一戶 ,因此將「每戶一輛」的限制放寬,改為「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照者,其本人、二親等 內親屬或同一戶籍內親屬所有,專供該身心障礙者使用的交通工具,每人以一輛為限」。 另外,其交通工具的汽缸總排氣量若超過兩千四百CC,且未裝置供身心障礙者使用固定特 殊設備者,不予免徵牌照稅。為方便辨識並照顧身心障礙者,也請全面換發身心障礙者專 用的車輛牌照。 公路總局監理組長施金樑指出,在實務上,確實曾經發現身心障礙人士被有心人做為「人 頭」,車輛掛名自己名下,以享受免稅優惠的案例。至於換發車牌,最好先修法,配合下 一波全面換發車牌時換牌。 殘障聯盟:大車方便載輪椅 中華民國殘障聯盟秘書長王幼玲對修法結果無法接受,她指出,政府提供的復康巴士不足 ,且各縣市缺乏低底盤公車,身障者在未獲得平等的交通設計下,才得買車,買大車是因 為要載家人、輪椅等。王幼玲認為,政府以車輛CC數及有沒有改裝的理由,限制身障者是 否應繳牌照稅,思維很奇怪。 伊甸基金會執行長王琢嵩則說,政府考量能買兩千四百CC以上車輛的身障者,經濟條件應 有能力繳稅,且從節能減碳角度來論,有鼓勵身障朋友不需開中大型房車的意涵,他對修 法方向,談不上支持,但也不反對。 新聞來源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y/14/today-life4.htm -- "沒有智慧的頭腦,就像沒有蠟燭的燈籠。" http://www.wretch.cc/blog/apple89030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38.6
holdbird:合理 05/14 13:00
jackjack0040:早就該改了~ 05/14 17:14
Nikon1992:這是歧視身障朋友買2400cc以上的車,別以為都是高貴轎車 05/14 19:03
sigrid67:不合理 肢障者 也有的是因為家庭經濟好 而有車開 05/19 02:25
sigrid67:並不一定是本身有能力可繳 05/19 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