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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martlin2001 (妳讓我看見美麗的世界)》之銘言: : 公部門在做事時經常都只考慮自己方便,並沒有真正為身障者著想, : 這點很令人生氣,對於您的文章,我有幾點看法: : 1.復康不能跨縣市本來就是很爛的規定,臺灣就這麼小, : 隨便走都會跨縣市,很多人都住郊區而在大都市上班, : 難道身障者沒這樣的權利嗎? 據我所知,台北市的復康巴士只要求起點或終點一定要有一個是在台北市。 例如在台北市上車,但可以在台北縣或桃園縣下車。 或雖然在台北縣上車,但只要在台北市下車也符點規定。 不知原po所說的復康巴士是那一個縣市辦的,有這種硬性規定? : 2.你說跨縣市的交通問題要自己解決,那我們要納稅養政府幹嘛? : 請問現在有幾個縣市有捷運,有幾台公車有輪椅升降設備? 身障者的交通問題真是大哉問。 就像捷運及公車,都是地方政府的權限,也因此,沒錢的地方政府 就沒辦法提供良好的身障者交通協助了。 以復康巴士來說,整個台南縣只有一、二部,要如何有效的協助身障者? 為什麼復康巴士要委外經營?為什麼不直接補助身障者乘坐計程車,更能符 合實際及節能減碳政策? 為什麼政府不成立公辦民營的計程車行?提供適量的身障專用設備車? : 3.駕照和行照要同一人,原來視障者也可以考駕照, : 還是視障者不能申請停車證? 這個已有板友說明,不再贅述。 補充一下,身障者汽車牌照稅減免的申請,也是相似的規定。 : 請不要因為進了公部門,思考就變成本位主義而僵化了, : 在做任何規定之前,先想想這樣的規定合不合理, : 有沒有站在身障者的立場思考過,不要只是為了自己做事方便做出一些爛規定 政府規定的合不合理,往往與當事人所處的立足點有關。 所謂「職位決定立場」,換了屁股,一定會換腦袋。 因此,公共政策強調的是「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而非當事人的利益優先。 -- ■七種不花錢的布施,施比受更有福..^^ 一、和顏施:和顏悅色的待人。 二、言施:言語鼓勵他人。 三、心施:以同理心待人。 四、眼施:慈愛和善視人。 五、身施:身體力行助人。 六、座施:讓座給老弱婦孺。 七、察施:察覺他人所需並幫助他。 ----轉載自--http://ppt.cc/kM,k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3.169.5
fjuhongting:位居高官 沒大腦啦 09/05 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