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廣
「幫助視障按摩師 政府應該給魚也教他釣魚 」 (程平報導)
大法官在前年十月卅一號做出釋字第六四九號解釋,認定在身心障礙
者權益保障法中,非視障者不得從事按摩業的法令,與憲法保障工作
權的精神不符,並要求在明年十月卅一號前,就要開放明眼人也能從
事按摩業,消息一出,讓原本從事按摩業的視障按摩師十分不滿,擔
心會有更多的明眼人來和盲人搶飯碗,因此就不斷向行政部門要求必
須給予適當的補助,不過這一年來,政府的答案並不能讓他們滿意,
因此5號就有近千名的視障按摩師來到立法院陳情抗議,本身就是視
障人士的前立委鄭龍水痛批,大法官不該枉顧社會正義,把視障朋友
謀生的飯碗給拿走。(t)
明眼人投入按摩業的競爭後,到底對視障按摩師的生計有多大影響,
視障按摩師鄭先生就說,原本他一個月還能賺二萬多,但如果明眼人
要搶飯碗,生活都不知道要如何過下去。(t)
但是要政府如何做,視障按摩師們才能夠滿意,視障生存自救會認為
,在開放明眼人從事按摩業後,第一年政府應該每月補助12000元,
第二年則每月至少要補助6000元,不過台北縣按摩業職業工會常務理
事張文龍卻認為,至少每月要補助基本工資的門檻17280元。(t)
不過這些想法與勞委會實在有很大的差異,勞委會職訓局身心障礙者
就業訓練組副組長蘇昭如說,對視障朋友的就業協助,不應該變成喊
價,而且社會救助的工作,也非勞委會的職責,因此勞委會主要是希
望能給這些視障按摩師,在按摩工作上更專業的訓練,例如更有競爭
力的芳香療法訓練,或是指導新的行銷策略,而且如果這些視障按摩
師願意參加勞委會的在職訓練,期滿之後,勞委會也會給予最長12個
月,每個月10000元的穩定就業補助。(t)
俗話說「給魚不如教他釣魚」,站在政府的立場,當然認為要解決視
障人士就業的困難,不是光靠一兩年的補助,必須要有完整職業訓練
做配套,可是對於這些視障按摩師而言,要學習新的謀生技能,困難
的程度,也不是一般明眼人能夠理解,因此政府在處理身心障礙人士
就業的問題時,或許可以用更寬鬆的角度,去給予身心障礙人士更多
的照顧,而且在目前還沒開放明眼人從事按摩,以及未來對非法外及
勞工從事按摩的取締工作上,政府也該貫徹執行法令,讓視障朋有們
更能感受到,政府保障他們權益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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