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vin1208 (做個屬靈的人)
看板Disabled
標題[問題] 身障特考報名資料...
時間Thu Jan 14 00:49:48 2010
應考須知的第七頁:
第2點
身心障礙應考人權益維護措施實施對象,指具有報考該項考試應考資格、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並具下列情形之一者:舗
上肢肢體障礙,致書寫試卷困難。簿
下肢肢體障礙,致行動不便。包
聽覺機能障礙。宝
視覺障礙,致閱讀試題、書寫試卷困難。抱
腦性麻痺身體協調性功能不佳或雙上肢肢體障礙肌肉萎縮,致閱讀試題、書寫試卷困難。
重度肢體障礙,致上肢無書寫能力且無法使用電腦作答。胞
多重障礙,致閱讀試題、書寫試卷困難。砲
其他因功能性障礙,致閱讀試題、書寫試卷困難。
第3點
身心障礙應考人符合第2點規定者,申請權益維護措施,應於報名履歷表填註申請,
並繳驗身心障礙手冊。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另繳驗報名日期前一年內經行政院
衛生署認定之地區醫院以上醫院相關醫療科別核發之診斷證明書:上肢肢體障礙應考人
申請延長考試時間。簿視覺障礙應考人申請使用點字機或盲用電腦。包申請使用電腦
作答或其他特殊權益維護措施。
前項須繳驗診斷證明書之身心障礙應考人,如所持身心障礙手冊無註明需重新鑑定者,
其診斷證明書經審核通過後,毋須重複繳驗。第一項診斷證明書格式如附表(附表13)。
我的疑問是,我本身是多重障礙者(腦性麻痺及聽障),假如我要延長時間...
那我要繳交附表13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226.217
推 amybmath:腦性麻痺可申請電腦作答包含延長20分 聽障也有聽障考場 01/14 09:35
→ amybmath:聽障考場是用閃燈提醒作答時間開始和結束 01/14 09:41
→ amybmath:要申請特別考場就要繳交附表13 只是延長時間也要交 01/14 09:51
→ amybmath:因為只有延長時間的話就是上肢障礙的特別考場 01/14 0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