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selook (幸福要懂得耕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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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轉錄] [新聞] 伊甸身障派遣工 扣到剩半薪
時間Tue May 18 13:26:25 2010
這起「伊甸薪資爭議」,主要爭點如下:
一、「產能核薪」在實務上,已成為剝削身障勞工的利器
翻一下身權法第四十條第二項:「庇護性就業之身心障礙者,得依其產能核薪;
其薪資,
由進用單位與庇護性就業者議定,
並報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核備。」
那麼,「進用單位」究竟是誰?毫無疑問的,依據該法第四十一條:
「經職業輔導評量符合庇護性就業之身心障礙者,由辦理庇護性就業服務之單位
提供工作,並由雙方簽訂書面契約。」因此,伊甸是法定的「進用單位」。
至於「庇護性就業者」應係指該法中所提之「庇護性就業身心障礙者」,並無疑義。
再看一下該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各級勞工主管機關對於具有就業意願,
而就業能力不足,無法進入競爭性就業市場,需長期就業支持之身心障礙者,
應
依其職業輔導評量結果,提供庇護性就業服務。」
整個事件的關鍵,就在於伊甸依據其「專業」,將案主的「職業輔導評量結果」
核定為「時薪70元」。這個核定金額的公正性及標準在那裡?
從實務運作上來看,可以想見的,一個待業中的身障者,他那裡有能力替自己
爭取到「合理的」「基本工資」呢?所以,該法第四十條的「雙方議定薪資」根
本就行同具文(實際上是廢文)。所以說,伊甸在這個「時薪70元」的核定上,
雖然與民眾觀感及社會期待背離,但在法律上是絕對站得住腳的,
二、「營運預備金」的法源在那裡?
關於伊甸振振有詞的「營運預備金」制度,咱們在身權法上是找不到的。
那再翻一下97.02.12發布的「身心障礙者庇護工場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
在這個行政規則裡頭,也沒有「營運預備金」這個專有名詞。
但是,伊甸能不能搞一個「營運預備金」?那就要看他當時申請設立庇護工場
許可時的計畫書內容而定。畢竟「阿萬師」是合法設立的庇護工場,而一般鄉
民們是看不到計畫書內容的。
所以,伊甸究竟有沒有違法?主管機關也只能依據該準則第十三條,經查核後,
看有沒有違反上面列的「七出之條」了。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N0080025
三、Where is the beef?
庇護工場的經費輔助項可也不少喔。貼一下該準則第十五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設立之庇護工場得補助下列項目:
一、設立開辦之設施設備費。
二、設施設備汰換費。
三、房屋租金。
四、專業人員及營運人員人事費。
五、行政費。
六、其他與庇護工場營運相關之必要支出費用。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考量轄區需求狀況及庇護工場營運績效,每
年公告補助範圍及額度。
六大項的補助,錢從那裡來呢?第二十一條:
本準則補助所需經費來源如下:
一、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
二、直轄市、縣(市)政府編列預算。
三、其他收入。
中央主管機關得視直轄市、縣(市)政府財務狀況予以補助。
當然,政府畫大餅,也是要依「政府財務狀況」的,所以伊甸的阿萬師
究竟拿了多少政府補助款?恐怕也只有他們的會計知道了。
但是,平心而論,也不要太非難伊甸啦,如果身障者一直甘願當社會最底層
的弱勢,那麼,被老大哥抽個頭,也算是「魚幫水,水幫魚」啊..= =
在此呼籲一下徐立委,好好的修一下身權法吧。
※ 引述《kyosa1212 (龘=[惡魔株式會社]☑♡)》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 作者: tony121010 (我是來亂的)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Re: [新聞] 伊甸身障派遣工 扣到剩半薪
: 時間: Sun May 16 09:33:00 2010
: 大家來看看這個基金會的說明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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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伊甸身障派遣工 扣到剩半薪」報導之說明
: 2010-05-16
: 新法公佈實施將屆三年,對於庇護性就業者的福利保障以及庇護工場的定位,伊甸基金會
: 樂見有更多的討論,重新審視法規與制度的本質,也讓社會大眾更了解身心障礙者工作現
: 況。
: 2007年7月11日,「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法通過後,庇護工場的功能轉為僅提
: 供庇護性就業安置之場所。因此社福團體所設立的庇護工場開始面對身兼「服務提供者」
: 與「市場經營者」多重角色的挑戰。
: 面對修法後所形成的經營成本提高的困境,多數以維持現況或關閉工場為作法,原本
: 全國153家庇護工場,銳減到89家。據勞委會98年底公佈,目前庇護工場約90家,平均一
: 家可提供11個工作機會,然至今,伊甸設立8家庇護工場,勇敢的聘用326名障礙員工,其
: 中175名為庇護性就業的員工,是接近平均值2倍。
: 且本會依身權法規定,以庇護性就業者的產能核薪,透過就業服務員協助工作訓練並
: 與雇主協調、安置工作,以及職務再設計等服務,除了讓就業者有更穩定的收入與保障外
: ,也幫助他自立及發展,因而落實身權法精神。
: 然而依目前法規執行現狀而言,除了人事成本增加的衝擊外,更因政府相關採購招標
: 作業,多採以進入機關底價之最低標決標,且每年需重新招標。為爭取多穩定工作機會,
: 使更多庇護性就業者之服務得以持續,庇護工場往往在競爭市場的長期惡性競標下承攬業
: 務。因此,在如此環境下,政府標案未必能保障庇護工場與庇護性就業者的穩定收入,且
: 當無法續約時,庇護工場在沒有實際收入的情況下,還是須負擔庇護性就業者相關人事成
: 本。所以,庇護工場之經營必須編列營運預備金,使能永續經營,以提供長期的支持與服
: 務,進而落實社會公益理念。
: 穩定就業一名身障者,就如同讓一個家庭的其他成員安心,在此結構下,責任重擔實
: 難由社福團體一肩扛下。伊甸期待與政府、民間一起為保障身心障礙朋友的就業權共同努
: 力!
: http://www.eden.org.tw/news_detail.php?bulletin=1&b_id=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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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沒有現在做善事都要先扣除成本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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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bluesky2:所以偷渡的除了要給船夫錢還被黑道抽頭也是很合情合理的? 05/18 13:50
推 bluesky2:說穿了伊甸這種垃圾團體 跟那種家教社差不多 靠著媒介 05/18 13:52
→ bluesky2:工作機會 從中抽頭! 還真是合情合理阿! 05/18 13:53
→ caselook:樓上,是合法。 05/18 14:06
→ loveamada:幫這家基金會工作過,對這家基金會祇能說我畢生都不會 05/18 22:26
→ loveamada:再捐一毛錢給這家基金會,是我的黑名單第一名 05/18 22:28
推 MrSteve:臺灣人每次大聲疾呼要尊重人權~ 05/19 20:26
→ MrSteve:結果每次剝削外勞跟人蛇仲介賣淫都是國際上榜上有名 05/19 20:26
→ MrSteve:你就不難看得出來人性是非常偽善狡猾 05/19 20:27
推 luckystar777:我想看伊甸多久會倒>< 05/19 20:49
→ sshyan:最好笑的是:管銷費用。。。 05/20 17:36
→ sshyan:十多年前去過台中的伊甸園,然後就再也不願意去了。 05/20 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