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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aselook (幸福要懂得耕耘)》之銘言: : 恕節錄.... 不好意思 看到這篇文章的幾句話 所以想回~ : 職評人員又不是神,那能有這麼大的能耐?這真的很有趣..^^ 職評人員的確不是神 但 的確是有標準化的測驗 可以評估出一個個案 大概適合做的工作種類 那些工作不適合 這是可以經由測驗得知的 : 如果職評是鑑定身障者有沒有從事某項工作的基本能力,這還說的過去。 這句話的確是對的 : 要判定身障者適合那種工作?又不是算命,真是太有趣了。 但這句話就不大正確 因為身心障礙者 的確有些工作適合 有些工作不適合 或許 無法細分說 該身障者應該去做什麼工作 可是 可以依身障者做事情的態度/方法/處理問題時的方式 判斷大概可以做 裝配/清潔/家事/餐飲哪一類的工作 是可以看的出來的 不同的學生 會有不同的結果~ : 更好玩的是,還要認定「案主」的勞動力「價值」多少錢? : 與其要說的如此冠冕堂皇,不如直說:「反正就競標價格低嘛,大家共體時艱。」 : 不是更讓人覺得有誠意嗎? : : 說得容易,但是做起來有困難,只能盡量接近這理想,要完全達到理想,那是奢望~ : 取法乎上,僅得乎中;取法乎中,僅得乎下。社福團體很辛苦,很付出,我想一般 : 大眾都是有目共睹的,但重要的不是能做多少,做了多少,而是應該做什麼? : 社會服務的真正意義,是在於「犧牲小我」,而非「完成大我」。或許這是高調吧。 : 但社福團體之所以被世人所尊敬,不正是因為具有崇高的理想嗎? 理想跟現實是有差距的 但大家還是一直往這個方向去走 我們以前幫學生找工作的時候 雇主需要的 真的是一個要有能力的 不一定要很聰明 但一定要能坐著住 能在那個工作場合中 好好的做工作 當然啦 速度越快越好~ 聰明的 反而雇主不會想要 因為太賊了~ 而能力太低的 根本無法有產能的(或是 要叫了才會做一點的) 更不可能有工作了~ : : 如果這樣子的話,就會跟你講的第一段矛盾了~庇護性員工也有優劣之別, : : 功能比較差的會連庇護性工作都沒有... : 哈~~這真是太有趣了..** : 那我得請教一下,庇護性員工如何獎優汰劣? : 優的時薪70,那麼劣的呢?回家吃老米?有沒有非志願性失業補助呀? : 看到這裡,真的讓我想到關中的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案..QQ 這一塊我就不清楚了~ 但我覺得 真的有培養良好工作能力的話 的確是比較吃香的~ 因為 身障者這一塊 輕度中度者 或許都還好沒太大問題 但是 如果是重度 極重度的話 無工作能力的話 大概只能靠津貼過日子了~ : : 再者,庇護性工廠也是會有訂單、客戶跟趕工壓力的,因此也必須要有一定的人力, : : 否則人力少,無法趕出訂單,就會失去客戶,失去了「財源」。 : : 而且...他們可是不能像一般公司行號藉由「裁員」來節流的 : : (如果裁了,這些庇護性員工不知要何時才能又找到新工作) : 我只能說,這一段話和前段的「優劣之別」,怎麼邏輯差這麼多..@@ : 既不能裁員,又說「功能比較差的連庇護性工作都沒有」.... 功能差的 只能坐在旁邊流口水的 連溝通能力都無法有的重度極重度智能障礙 你覺得 他要做怎樣的工作呢? 或是 坐在一旁 心情好時 就幫你做一些 心情不好時 就坐在一旁發自己的呆 你覺得 他可以做怎樣的工作? 同樣的時間 輕度MR可以做到 100個 中度或許70個 但重度可能20個 極中度可能0個 再加上 有些中度MR可能帶有情障 原本可以做70個 只能做20個 那又應該如何? 他們要如何去趕這些"訂單"? : 這是說,所有的身障者都是「庇護性員工」嗎? : 該不會把所有的身障者都和庇護性員工劃上等號吧?!還是怎樣? 不是。 會進到庇護工廠的程度都不會太好 但也不會太差 也不是所有的身障生都有資格在庇護工廠工作~ : 身障庇護工場的立意,我想大家都很明白了,實在不必如此畫蛇添足。 : 政府鼓勵民間機構,甚至營利事業設立庇護工場,而不是以社福團體為限, : 這就說明了,庇護工場本來就可以和營利事業並存共生而不悖。 : 以這則新聞來說,伊甸自己也承認,阿萬師是有賺錢的。 : 身障者領低薪,我想也大多是無怨無悔的,那又何必一定要以某種姿態 : 來昭告世人?魚和水本來就是共生的,又何必說魚沒水一定不能活? : 好吧,一灘沒魚的死水,難道是大家樂見的嗎?個人是十分不樂意的。 : : 術業有專攻,沒有人是萬事通的XD : 這不是通不通的問題,而是基本認知的問題。 : 基於公平正義,由於身障的弱勢,因此才必須要以公權力來合理的保障其權益, : 但事實上,卻也往往有反其道而行的現象。不合理的現象,就是不合理。我想, : 不必也不該編造某些自認為合理的事由來自圓其說,這是我們討論的爭點所在。 : 有志於社會服務工作的人,我想更應該掌握這個基本的理念吧。 我不清楚您是否有接受過特教相關訓練 或是職業輔導評量相關訓練~ 很多東西 要去思考的點都是不一樣的~ 身障者(智能障礙/自閉症/情緒行為障礙等會影響到智力的) 在工作的支持程度就不相同 跟一般人可以自己工作的狀況 是相差非常多的 不能夠相提並論 的確如您說的 "基於公平正義,由於身障的弱勢,因此才必須要以公權力來合理的保障其權益" 但 現實的問題也必須去考量 台灣不是美國 美國在這一塊做的相當的好 但 一定就能百分之百"養"所有的身障者嗎? 想必很難吧? 社會服務工作者/特教工作者/職業輔導評量者 每一個都希望自己手上的個案或是學生 每一個都能夠有適合的工作 但是 很多事情真的是事與願違 只能說 我們會盡力教每一個孩子 讓他們未來都能夠多一點出去工作的機會 有時 我們認為能力很好 可以做好工作的孩子 卻被情緒影響而被單位退掉 或是離職 我們都是相當不忍與痛心的 會回這篇文章 只是不大喜歡你文中的這句話 "職評人員又不是神,那能有這麼大的能耐?這真的很有趣..^^" 因為 每個人的專業真的不同 但 沒有一個人是神阿~ 如果 大家都能夠摸清楚自己要什麼 何苦需要一些測驗來釐清自己的興趣/性向 不是嗎? 身障者自己本身更無法分辨自己要什麼 現在有萬萬種工作 他們可以做的也是少之又少 只能藉由這些職評老師 找出較適合他個性/能力的工作 你說 百分之百正確嗎? 不一定~ 大家都還是在嘗試~ 這就是實際~ 大概是這樣吧~^^ -- 我們跟某一個人的緣分什麼時候來 我們並不知道 只是 如果距離讓這份緣分淡掉 如果忙碌讓這份緣分淡掉 這是一件很無奈也很可惜的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30.24 ※ 編輯: jdwreck 來自: 140.112.30.24 (05/28 23:31)
ldwang:謝謝您實務理論都很棒的說明! 05/31 01:26
caselook:我得請問一句,經由職評結果後,認定其具有一定的工作能 05/31 11:18
caselook:力者,進入庇護工場後,若日後發現其不適任,要如何處理? 05/31 11:19
caselook:職評人員有無責任歸屬? 05/31 11:19
jdwreck:如果發現不適任 就要去探討因素為何阿? 譬如說 是個案自己 05/31 12:48
jdwreck:翹班居多呢? 還是雇主對待身障者方法錯誤呢? 影響因素太大 05/31 12:48
jdwreck:有時個案家庭因素也影響很大 一般來說會收身障者的雇主都 05/31 12:49
jdwreck:是長期以來都會收的~ 但您說是否職評者要有責任歸屬的話 05/31 12:49
jdwreck:那誰要做職評的工作? 誰要負責職業介紹或是媒合? 05/31 12:50
jdwreck:一般來說每個工作都有試用期 身障生並無例外~ 影響因素太 05/31 12:51
jdwreck:多太複雜 問題絕對不是單純的可以做幾點分類而已 05/31 12:51
caselook:所以,職評沒有任何的具體責任?! 06/01 12:50
jdwreck:職評建議的絕對不會只有一個職場 也不會只有一種工作~ 06/01 23:14
jdwreck:所以 若某工作不適合(或成效不好) 可以換工作~ 但我說了 06/01 23:14
jdwreck:一個工作會產生問題 有許多問題要去評估~ 一個方法不可能 06/01 23:14
jdwreck:走遍天下~ 一定是一試再試找出最好的方式~ 06/01 23:15
jdwreck:至於產能核薪的部份 很抱歉這一塊我完全不熟 無法給予解答 06/01 23:15
caselook:謝謝您的說明,讓大家獲益良多^^ 06/02 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