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dwreck (退休了 喝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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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轉錄] [新聞] 年賺百萬 伊甸:時薪70算不錯
時間Fri May 28 22:36:32 2010
※ 引述《caselook (幸福要懂得耕耘)》之銘言:
: 恕節錄....
不好意思 看到這篇文章的幾句話 所以想回~
: 職評人員又不是神,那能有這麼大的能耐?這真的很有趣..^^
職評人員的確不是神
但 的確是有標準化的測驗 可以評估出一個個案
大概適合做的工作種類 那些工作不適合 這是可以經由測驗得知的
: 如果職評是鑑定身障者有沒有從事某項工作的基本能力,這還說的過去。
這句話的確是對的
: 要判定身障者適合那種工作?又不是算命,真是太有趣了。
但這句話就不大正確
因為身心障礙者 的確有些工作適合 有些工作不適合
或許 無法細分說 該身障者應該去做什麼工作
可是 可以依身障者做事情的態度/方法/處理問題時的方式
判斷大概可以做 裝配/清潔/家事/餐飲哪一類的工作 是可以看的出來的
不同的學生 會有不同的結果~
: 更好玩的是,還要認定「案主」的勞動力「價值」多少錢?
: 與其要說的如此冠冕堂皇,不如直說:「反正就競標價格低嘛,大家共體時艱。」
: 不是更讓人覺得有誠意嗎?
: : 說得容易,但是做起來有困難,只能盡量接近這理想,要完全達到理想,那是奢望~
: 取法乎上,僅得乎中;取法乎中,僅得乎下。社福團體很辛苦,很付出,我想一般
: 大眾都是有目共睹的,但重要的不是能做多少,做了多少,而是應該做什麼?
: 社會服務的真正意義,是在於「犧牲小我」,而非「完成大我」。或許這是高調吧。
: 但社福團體之所以被世人所尊敬,不正是因為具有崇高的理想嗎?
理想跟現實是有差距的 但大家還是一直往這個方向去走
我們以前幫學生找工作的時候 雇主需要的 真的是一個要有能力的
不一定要很聰明 但一定要能坐著住 能在那個工作場合中 好好的做工作
當然啦 速度越快越好~ 聰明的 反而雇主不會想要 因為太賊了~
而能力太低的 根本無法有產能的(或是 要叫了才會做一點的)
更不可能有工作了~
: : 如果這樣子的話,就會跟你講的第一段矛盾了~庇護性員工也有優劣之別,
: : 功能比較差的會連庇護性工作都沒有...
: 哈~~這真是太有趣了..**
: 那我得請教一下,庇護性員工如何獎優汰劣?
: 優的時薪70,那麼劣的呢?回家吃老米?有沒有非志願性失業補助呀?
: 看到這裡,真的讓我想到關中的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案..QQ
這一塊我就不清楚了~
但我覺得 真的有培養良好工作能力的話
的確是比較吃香的~
因為 身障者這一塊 輕度中度者 或許都還好沒太大問題
但是 如果是重度 極重度的話 無工作能力的話 大概只能靠津貼過日子了~
: : 再者,庇護性工廠也是會有訂單、客戶跟趕工壓力的,因此也必須要有一定的人力,
: : 否則人力少,無法趕出訂單,就會失去客戶,失去了「財源」。
: : 而且...他們可是不能像一般公司行號藉由「裁員」來節流的
: : (如果裁了,這些庇護性員工不知要何時才能又找到新工作)
: 我只能說,這一段話和前段的「優劣之別」,怎麼邏輯差這麼多..@@
: 既不能裁員,又說「功能比較差的連庇護性工作都沒有」....
功能差的 只能坐在旁邊流口水的 連溝通能力都無法有的重度極重度智能障礙
你覺得 他要做怎樣的工作呢?
或是 坐在一旁 心情好時 就幫你做一些 心情不好時 就坐在一旁發自己的呆
你覺得 他可以做怎樣的工作?
同樣的時間 輕度MR可以做到 100個 中度或許70個 但重度可能20個 極中度可能0個
再加上 有些中度MR可能帶有情障 原本可以做70個 只能做20個
那又應該如何? 他們要如何去趕這些"訂單"?
: 這是說,所有的身障者都是「庇護性員工」嗎?
: 該不會把所有的身障者都和庇護性員工劃上等號吧?!還是怎樣?
不是。
會進到庇護工廠的程度都不會太好 但也不會太差
也不是所有的身障生都有資格在庇護工廠工作~
: 身障庇護工場的立意,我想大家都很明白了,實在不必如此畫蛇添足。
: 政府鼓勵民間機構,甚至營利事業設立庇護工場,而不是以社福團體為限,
: 這就說明了,庇護工場本來就可以和營利事業並存共生而不悖。
: 以這則新聞來說,伊甸自己也承認,阿萬師是有賺錢的。
: 身障者領低薪,我想也大多是無怨無悔的,那又何必一定要以某種姿態
: 來昭告世人?魚和水本來就是共生的,又何必說魚沒水一定不能活?
: 好吧,一灘沒魚的死水,難道是大家樂見的嗎?個人是十分不樂意的。
: : 術業有專攻,沒有人是萬事通的XD
: 這不是通不通的問題,而是基本認知的問題。
: 基於公平正義,由於身障的弱勢,因此才必須要以公權力來合理的保障其權益,
: 但事實上,卻也往往有反其道而行的現象。不合理的現象,就是不合理。我想,
: 不必也不該編造某些自認為合理的事由來自圓其說,這是我們討論的爭點所在。
: 有志於社會服務工作的人,我想更應該掌握這個基本的理念吧。
我不清楚您是否有接受過特教相關訓練
或是職業輔導評量相關訓練~
很多東西 要去思考的點都是不一樣的~
身障者(智能障礙/自閉症/情緒行為障礙等會影響到智力的)
在工作的支持程度就不相同
跟一般人可以自己工作的狀況 是相差非常多的
不能夠相提並論
的確如您說的 "基於公平正義,由於身障的弱勢,因此才必須要以公權力來合理的保障其權益"
但 現實的問題也必須去考量
台灣不是美國 美國在這一塊做的相當的好
但 一定就能百分之百"養"所有的身障者嗎? 想必很難吧?
社會服務工作者/特教工作者/職業輔導評量者
每一個都希望自己手上的個案或是學生 每一個都能夠有適合的工作
但是 很多事情真的是事與願違
只能說 我們會盡力教每一個孩子 讓他們未來都能夠多一點出去工作的機會
有時 我們認為能力很好 可以做好工作的孩子
卻被情緒影響而被單位退掉 或是離職 我們都是相當不忍與痛心的
會回這篇文章
只是不大喜歡你文中的這句話 "職評人員又不是神,那能有這麼大的能耐?這真的很有趣..^^"
因為 每個人的專業真的不同
但 沒有一個人是神阿~
如果 大家都能夠摸清楚自己要什麼
何苦需要一些測驗來釐清自己的興趣/性向 不是嗎?
身障者自己本身更無法分辨自己要什麼
現在有萬萬種工作 他們可以做的也是少之又少
只能藉由這些職評老師 找出較適合他個性/能力的工作
你說 百分之百正確嗎? 不一定~ 大家都還是在嘗試~
這就是實際~
大概是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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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跟某一個人的緣分什麼時候來
我們並不知道
只是
如果距離讓這份緣分淡掉
如果忙碌讓這份緣分淡掉
這是一件很無奈也很可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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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30.24
※ 編輯: jdwreck 來自: 140.112.30.24 (05/28 23:31)
推 ldwang:謝謝您實務理論都很棒的說明! 05/31 01:26
推 caselook:我得請問一句,經由職評結果後,認定其具有一定的工作能 05/31 11:18
→ caselook:力者,進入庇護工場後,若日後發現其不適任,要如何處理? 05/31 11:19
→ caselook:職評人員有無責任歸屬? 05/31 11:19
→ jdwreck:如果發現不適任 就要去探討因素為何阿? 譬如說 是個案自己 05/31 12:48
→ jdwreck:翹班居多呢? 還是雇主對待身障者方法錯誤呢? 影響因素太大 05/31 12:48
→ jdwreck:有時個案家庭因素也影響很大 一般來說會收身障者的雇主都 05/31 12:49
→ jdwreck:是長期以來都會收的~ 但您說是否職評者要有責任歸屬的話 05/31 12:49
→ jdwreck:那誰要做職評的工作? 誰要負責職業介紹或是媒合? 05/31 12:50
→ jdwreck:一般來說每個工作都有試用期 身障生並無例外~ 影響因素太 05/31 12:51
→ jdwreck:多太複雜 問題絕對不是單純的可以做幾點分類而已 05/31 12:51
→ caselook:所以,職評沒有任何的具體責任?! 06/01 12:50
→ jdwreck:職評建議的絕對不會只有一個職場 也不會只有一種工作~ 06/01 23:14
→ jdwreck:所以 若某工作不適合(或成效不好) 可以換工作~ 但我說了 06/01 23:14
→ jdwreck:一個工作會產生問題 有許多問題要去評估~ 一個方法不可能 06/01 23:14
→ jdwreck:走遍天下~ 一定是一試再試找出最好的方式~ 06/01 23:15
→ jdwreck:至於產能核薪的部份 很抱歉這一塊我完全不熟 無法給予解答 06/01 23:15
推 caselook:謝謝您的說明,讓大家獲益良多^^ 06/02 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