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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上禮拜因下咽癌第三期開刀 因為腫瘤蔓延到聲帶 所以開刀把整個聲帶完全拿掉 從此不能講話 只能靠食道發聲或發聲器 目前還在住院 去探望他只能用手語或者是用寫的 醫生過成有提到可以去申請殘障手冊 但是當下我沒問清楚殘障是怎麼區分輕重 我google一下發現語言重度殘障 聲音機能或語言機能喪失,完全無法與人溝通者 我爸應該符合這條件吧? 可是如果裝了發聲器之後還可以算是重度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10.213.92
ad24:就去公所幫他申請做身障鑑定不就好了? 04/08 22:14
okdhhurfy97:問醫生願不願意..... 04/08 23:35
jing007:你直接問醫生比較快…是看醫生 04/09 10:20
jujang:良心建議..周遭有身心障礙的人請不要直接聯想到殘障 04/09 11:30
jujang:這個名詞 因為很難聽 殘=殘廢 叫身心障礙或身障不就好了 04/09 11:31
nanahaha:同意樓上 04/09 12:31
yan1210:請依公所訂製公立醫院開立相關證明 04/12 14:05
yan1210:還是注意用字遣詞吧,請用身心障礙或者身障 04/12 14:06
llh117:標準用法用身障沒錯,但我真的覺得和殘障沒什不同.殘=殘缺 04/13 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