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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身心障礙者使用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用電優惠 一、提供電價優惠之維生器材與必要生活輔具類別 (一)維生器材 1.氧氣製造機 2.呼吸器 3.血氧監測儀(不含電池式) 4.冷氣機*1 5.電暖器*2 6.抽痰機 7.咳嗽(痰)機 8.化痰機(器) 9.電動拍痰機(不含電池式) *1 冷氣機電費優惠限制: 僅限因神經系統、皮膚等相關構造嚴重損傷導致身體排汗或調解體溫之功能喪失,或領有 重大傷病卡之外胚層發育不良症(無汗症)、遺傳性表皮分解性水皰症(泡泡龍)、魚鱗 癬症者,經醫師診斷須使用冷氣調節室溫方能維持身體功能,且確有使用之冷氣。 *2 電暖器電費優惠限制: 身障者持有重度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同時符合以下任一項: (1)長期臥床使用維生設備。 (2)腦部或神經病變、肌肉病變、代謝異常引發之肌肉萎縮。 (3)其他行動不便的神經性病患(如:第六胸髓以上完全損傷之脊髓損傷病患),因生理 功能損傷或行動不便,並經醫師診斷有體溫調節失調或環境溫度適應失調,且確有使用之 電暖器。 (二)必要生活輔具 1.電腦輔具之眼控滑鼠 2.電動輪椅 3.電動代步車 4.居家用照顧床(電動床) 5.氣墊床(不含液態凝膠床墊) 二、補助方式 申請通過後直接以優惠電價計算,每度按表燈非時間電價(非營業用)第二段單價計收。 各項維生器材與必要生活輔具每月提供的優惠度數、以及優惠的月份不同。 三、優惠生效時間 (一)101年12月31日前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且在101年12月31日前開始使用上述器 材,如在102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可回溯自102年1月1日起提供優惠,否則自審核認定 符合資格日起提供優惠。 (二)無論何時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從102年1月1日以後才開始使用上述器材,自審 核認定符合資格日起提供優惠。 四、洽詢單位 (一)衛生福利部 1957 福利諮詢專線(每日早上8點至晚上10點,免付費) (二)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04-22500802    *3 用電優惠附件下載 http://www.sfaa.gov.tw/news/565.jhtml -- 1957福利諮詢專線官方網站http://1957.mohw.gov.tw/ 1957臉書粉絲團http://www.facebook.com/tfcf195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152.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