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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選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4月3日 發文字號:選特一字第1031500258號 主旨:增列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需用名額83名。 依據:民國103年4月3日考試院第11屆第279次會議。 公告事項:  一、為應用人機關業務需要,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 增列需用名額83名,其中三等考試37名、四等考試29名、五等考試17名, 連同原公告暫定需用名額128名,合計本項考試需用名額為211名。 二、本項考試各等別、類科暫定需用名額(含增列)詳附表。 http://ppt.cc/71WH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8.214.4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Disabled/M.1396515987.A.0CA.html
lh12212:請問會有第二次增額 04/03 17:44
Melodylily:應該還會有第二次增額 04/03 18:58
linmarkyu:去年第二次增額好像是例外,以往年來看,都是只有第一 04/03 20:06
linmarkyu:次增額,加油吧~ 考試快到了~ 04/03 20:06
rhealin:原則上在放榜前,只要用人機關提需求都可以再增列名額。 04/03 23:56
rhealin:放榜時,假設原本缺額5人,卻錄取8人,前5名叫正額,後3名 04/03 23:59
rhealin:叫增額。增額錄取人員至下次該項考試放榜前未分發即喪失資 04/04 00:00
rhealin:格。 增列需用名額 =/= 增額 04/04 00:03
ad24:這是增列 放榜十比需求人數增加的才是增額 04/04 00:20
yan1210:大家加油 ~ 04/07 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