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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障者就活該領低薪 實實在在的歧視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416/35769102/ 【張沛森╱桃園報導】經濟不景氣,部分高齡失業、身障或年輕人想找個工作餬口不僅難 上加難,又因為僱主必須遵守《勞基法》基本工資(時薪115元、月薪1萬9047元),反而 對他們這群勞動力不足的弱勢人口增加就業難度,害得他們飽受失業之苦;也有僱主認為 ,如果不給這群弱勢的就業人口工作,那他們可能永遠找不到工作養活自己,政府為何要 做這麼多的限制呢?他們也都認為政府管太多! 目前在一家咖啡廳打工的阿月說,她快60歲了,單身一個人,本來想到一般公司行號工作 ,卻因為她年紀大、勞動力不足,根本沒有人願意僱請她,生活一度陷入困頓,現在找到 時薪100元的咖啡廳打工,才終於能夠勉強度日,但如果沒有這個工作,實在不知怎麼活 下去。 -------------------------------------------------------------------------------- 不符成本僱主拒聘 一名在小吃店打工的16歲小文說,國中畢業後就沒有升學,又沒有什麼特殊的手藝和技能 ,想要到大公司去上班,又卡在年齡和兵役問題,根本沒有人願意僱請他。 小文說,現在只能到小吃店幫忙洗碗、端碗盤,一個月領個1萬5000多元,至少自己能夠 養活自己,總比沒工作在家閒著發慌得好! 開咖啡廳的陳姓僱主表示,現在水、電雙漲,原物料的價格也居高不下,經營已經很困難 了,他指出:「現在我找的人手都是剛出社會的青少年或老年人,他們都是被一般公司拒 於門外的失業人口,如果還要我依照《勞基法》的基本工資僱工,根本不符成本!」 政府還得花錢救濟 陳姓僱主指出,政府訂定基本工資去照顧廣大勞工的精神可以肯定,但對這群高齡、年少 ,甚至身障、需要一份工作餬口的弱勢族群而言,政府去限制僱主必須讓他們領到多少的 薪水,簡直是讓他們一而再、再而三地面臨失業的窘境,屆時政府是否還須花更多的錢去 救濟他們呢? 政府回應 桃園縣政府勞動及人力資源局長簡秀蓮說,基本工資是政府為了保障勞工的勞動權、最低 的勞動條件而制訂,且維持勞工最低的生活水準。 會有例外情形 然而也有一些基本工資的例外情形,希望所有僱主能夠遵守,另基於行政部門的立場,若 稽查發現僱主違反規定,會勸導業者改善,否則可依違反《勞基法》對僱主處以2萬元罰 鍰。 《蘋果》評分:扯x2 基本工資例外情形 童工:依基本工資之7成 按件計酬:以每日工作8小時之生產額或工作量換算 庇護性就業身障者:依產能核薪,並報主管機關核備 每日工作少於8小時者:依比例計算 僱用勞工5人以下:不強制投勞保,但須投保就業保險 資料來源:桃園縣政府勞動及人力資源局 人民辛苦納稅,偏偏政府不是拿錢不做事,就是不該管的事管太多,限制人民的創意,阻 礙社會進步。《蘋果》推出「政府管太多」系列,幫大家出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237.18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Disabled/M.1397899415.A.005.html
luckystar777:要給一萬這樣嗎 04/19 19:08
okdhhurfy97:老闆:免錢的最好 04/19 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