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attgirl: 『輕度肢障」 好像沒補助 11/05 00:22
推 ostrich90372: 這跟醫療體系沒關係吧...刁的是健保局那些斤斤計較 11/05 00:25
推 NTUpope: 小兒麻痺有回復可能(范可欽&吳珮琪,2006) 所以身障鑑定 11/05 00:25
→ ostrich90372: 的"精算師" , 只是都躲在後面你看不到他們 11/05 00:26
→ NTUpope: 結果不是永久效期 一則以喜一則以憂 11/05 00:26
→ ostrich90372: 然後陸客納健保倒是挺大方的 11/05 00:26
→ shukevin: 太多人濫用了啊,就像博愛座一樣,沒事的人也搶著不讓座 11/05 00:26
→ shukevin: 看看賣場的殘障車位,多少好手好腳沒證件的搶著停 11/05 00:27
→ shukevin: 還有,你該去身障版,好像是DISABLE 11/05 00:28
→ yunn1430: 啊對不起!我不了解八卦的分類 我轉轉看... 11/05 00:30
→ yunn1430: 因為從小媽媽就是拿重度肢障的卡 現在卻一直要重來她很 11/05 00:31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yunn1430 (123.195.22.85), 11/05/2014 00:36:07
推 leaven: 最新現行制度就是這樣規定,取消了永久證明,或許你可以 11/05 07:11
→ leaven: 走行政程序途徑看看,這真的有缺失 11/05 07:11
→ h210045: 不完全取消永久。只是對於不可恢復的有機會只做需求評估 11/05 08:15
→ h210045: 但還是要看衛福部怎麼認定(身權法第14條第2項) 11/05 08:17
→ shihyang2006: 咦 沒有永久的嗎?像我到104年後才需再認定吧 11/05 10:08
→ shihyang2006: 之前就是領永久的呀 至於癌症領的不是重大疾病卡嗎 11/05 10:08
→ h210045: 新證明有效期限5年 11/05 11:49
→ h210045: 更正,最長五年。依法期滿需重新鑑定。 11/05 11:51
→ h210045: 化療應該是重大傷病的吧?(不確定 11/05 12:46
→ miwako: 癌症跟身障應該是分開的吧@@a 11/05 18:17
→ miwako: 之前去看神經外科問醫生有無恢復可能 也是有"電擊、插針" 11/05 18:18
→ miwako: 老實說還滿想有反應的.....可惜醫生的意思是說沒救了..... 11/05 18:19
→ miwako: 還沒被通知要鑑定 不過現在聽到的好像都有點麻煩orz 11/05 18:27
推 zetaxedc: 舊制的永久還是至少要經過一次新制評估喔 11/06 02:35
→ zetaxedc: 才有機會取得 不需重新鑑定 的資格 11/06 02:37
→ yunn1430: 感謝各位指導 重大傷病卡媽媽有 可是跟殘障證明還是不同 11/06 07:05
→ yunn1430: 媽媽以前是拿永久的 可是新制上路後要媽媽再去 然後看 11/06 07:05
→ yunn1430: 媽媽這樣子 覺得不捨...可能我們的觀點就是不會好了才會 11/06 07:05
→ yunn1430: 覺得健保欺負人 畢竟要一直被問有沒有感覺 一直回答沒 11/06 07:11
→ yunn1430: 有 很傷人... 11/06 07:11
→ zetaxedc: 原來原本拿的是永久 那我回文要改 麻煩你看一下 11/06 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