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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自己查的資料 不過我不是專業的 非常歡迎專業人士來指正 新制ICF的身心障礙鑑定已經從2012.7開始 而103.10.15發布的「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修正案 其中一個修正要點是: 修正條文第五條:修正附表二「身心障礙類別、鑑定向度、程度分級與基準」, 並新增附表三「身心障礙無法減輕或恢復之基準」。 附表二跟三可以去衛福部下載 http://mohwlaw.mohw.gov.tw/Chi/NewsContent.asp?msgid=7032&KeyWord= 而附表三談的就是關於永久效期手冊的部份: (一)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十一日以後(簡稱現制)新申請身心障礙鑑定者及一百零一年 七月十日以前(簡稱舊制)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註記效期者,應符合下列之一規定,始得判 定為無法減輕或恢復,無須重新鑑定: 1.符合附表二等級判定原則(二)之規定,於六歲前經一次以上現制身心障礙鑑定, 且年滿六歲後經一次以上限制身心障礙鑑定者。 2.符合附表二等級判定原則(二)之規定,於年滿六歲後並經五年以上且超過一次 現制身心障礙鑑定,其障礙程度均未改變者。 3.符合下表規定之身心障礙類別及判定基準者:(請下載附表三PDF) (二)領有舊制永久效期手冊且經一次現制鑑定者,應符合下列之一規定,始得判定為無法 減輕或恢復,無須重新鑑定: 1.其舊制身心障礙類別(十六類)可對應現制身心障礙類別(八類 45 向度)且達基準者。 2.其舊制身心障礙類別屬多重障礙類且達現制基準者。 3.其舊制身心障礙類別屬其他類(染色體異常、先天代謝異常、其他先天缺陷)或罕見 疾病類,符合附表二等級判定原則(二)之規定者。 結論: 所有人都需要至少做一次新鑑定,但是: 1.沒拿過永久效期手冊的人,只要符合新規定,也可拿到永久手冊。 其他必須定期(五年)重新鑑定。 2.拿過永久效期手冊的人,只要符合新規定, 做一次新鑑定即可拿到新的永久效期手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47.19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Disabled/M.1416209032.A.D45.html
fone74: 推~ 11/17 18:24
ks22523: 請問精障有永久的嗎? 11/18 13:17
我不清楚 麻煩查閱規定喔
johnwu: 請問拿到永久效期的人,每五年也要換證嗎? 11/18 22:01
結論有寫啊 不用
jiunmoon: 新制,要何時去做?還是等通知? 11/19 12:03
ad24: 原本永久的新制第一次鑑定 明年開始等通知就好了 11/19 16:00
jiunmoon: 想早點解決這麻煩事~.~ 11/19 18:54
等通知吧 之前家裡好像有收到單子講這件事 ※ 編輯: zetaxedc (101.10.20.6), 11/20/2014 00:09:58
yunn1430: 謝謝提供詳細資料!!!! 11/21 21:16
todo70192: 也就是說至少要跑1次醫院鑑定對不對? 11/22 09:43
是的 所有人都是~ ※ 編輯: zetaxedc (101.12.216.41), 12/20/2014 15: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