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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之前 請了解幾件事 1. 妳和前夫 離婚並沒有不對 離婚本來就不是罪 問題是怎麼避免歷史重演 已經是過去式 所以釐清並非是爭輸贏 重點是妳的情緒態度 因為這直接影響的是未來 2. 我的確不清楚你們發生甚麼 但很對不起 我判斷事情方式 看的是動機 話講得再好聽 但行為尤其是決定 卻沒辦法永遠隱藏想法 引言太多 我直接分類挑來回答 1. 脾氣問題 因為妳把離婚原因歸咎到溝通 歸咎到對方脾氣 對 妳有說自己的脾氣 但敘述很明白的發現 妳很明顯是認為對方的情緒問題 不然妳不需要去說結婚主因 有一項是看起來溫和 再說一次 怎麼形容 代表的就是內心想法 不是在事情本身 而是你怎麼去表達這件事 我說自己的吧 前妻和我是大學同學 認識十年 結婚九年 常常有人問離婚原因 我在形容相處時 很喜歡用八字不合來說明 我曾經研究過這件事 後來發現 這是溝通模式的問題 我們彼此的溝通 會去觸怒到對方的點 可是對她來說 那是一種情緒發洩 因為她當下只是想發洩 發完就沒事了 對我來說 吵架也是種溝通 所以不能太過情緒 因為吵架沒好話 彼此激怒最後很容易衍伸新問題 如果可以更了解對方 甚至去改變自己溝通方式 例如我可能就是讓他發洩 或是她能改變 沒人聽過我罵前妻.. 想這些 更不是在歸咎離婚的對錯 而是在於修正自己作法 為何離婚後 從來沒跟女友吵架 不是因為什麼女友溫和 是自己會用更多不同的方式去找適合的溝通方式 而不再只是用本性直接表達 我曾說 如果現在的自己 回到那個婚姻 也許結局就會有所不同 看過太多人 永遠把問題歸咎於對方 說到自己就是雲淡風輕 有意義嗎? 這不是婚姻版 還有必要討論與那個人的 討論的是 在過去的問題中 妳學到甚麼 妳自己學了甚麼 心知肚明 對 妳會說自己脾氣不好? 但妳想法卻不是如此 說到前男友 不暴躁的原因是對方成熟穩重 這是甚麼意思? 這就跟第一篇講前夫老婆"溫和" 透漏的想法是一樣的 "不是我不好 像男友這樣 我們就很幸福啊" "不是他好 是他老婆溫和 所以可以包容" 其實兩段文字 敘述方式不同 但表達的是一樣的 為什麼小孩出生前 妳們相處算是ok? 人不會永遠平順 再溫馴的綿羊也可能觸怒 所以未來再度發生當對方情緒受影響時 妳懂得要怎麼處理嗎? 情緒控制和生活不愉快互相牽制... 你確定這句話是對的嗎? 與其這樣說 還不如白話點說 別讓我不爽 我就不會發脾氣 還有順便一提 猜得沒錯的話 妳們之間應該有所謂的語言暴力 因為你前夫的反應很明顯 是那種一再被激怒和刺激後 變得失控的狀況(我可沒說這樣是對的) 也許妳會覺得我針對妳 很簡單 妳自己可以回想 所有的爭執 剛開始的"語言"引爆點是怎麼發生的 婚姻已經結束 但個性卻是一輩子 2. 為什麼說妳只想到自己 妳其實也猜到我要說的 的確 結婚原因是其一 但不是主因 而是妳自己也說了 根本對前夫就沒甚麼愛 問題是 我看的出來 妳前夫很多動作 不管好壞 卻是非常的在乎妳 (還是妳想反駁我 我不熟你們 所以猜錯呢?) 有沒有想過 用那樣的想法進婚姻 別人如果不是 對他公平嗎 今天會出現問題 當然不適合沒錯 但妳敢說 如果今天真的很愛他 包容和溝通不會多一點? 沒有盡力去做的時候 我不會覺得自己有資格說別人 再講一次 離婚我覺得是對的 但妳進入婚姻的想法和態度 我不能苟同 再來 妳是怎麼處理的 最後半年 行李收一收 直接搬走 打算和兒子過日子就好-->因為朋友家 不方便把兒子帶著? 其實話不需要說太白 原因真的只是妳說的如此? (這不需要解釋 還是那句話 現在不是爭對錯 而是妳的做事情方式) 為什麼一定要搬出去? 沒有其它房間? 然後再很可憐的說 小孩晚上會不會看不到媽媽? 就算再不喜歡前夫 就算打地鋪我也會做 真的只是因為受不了? 就因為受不了 所以讓小孩找不到媽媽? 就像妳的解釋 "他以為外遇就是我們婚變唯一的原因" 就像個性 妳會承認自己有些問題 但不代表心裡懂得有多嚴重 所以妳會補充很多 去解釋去稀釋 因為這是妳的想法 是因為我們有問題-->所以雖然發生事情 我有錯 -->但那不是主因 沒問題的話就不會發生 -->而且他越來越壞 讓我越來越遠 這邏輯看似很對 但處理事情方式卻非常有問題 還有更重要的 這再一次顯露 第一點說的所謂心態 妳讓我會感覺 說得很漂亮 很無奈 但實際做法呢 卻不是如此 但又會有另一套解釋 來安慰自己是無辜的 包括婚姻的處理 包括孩子的問題都是 "我傷害了多少人,我當然知道,我也付出了無法陪伴孩子成長的痛苦代價,不是嗎?" 妳只知道自己付出的代價? 那有想過妳前夫付出的代價嗎? 他是人 也的確不完美 但他做了甚麼錯事 必須要受這樣懲罰? "娶一個不深愛自己的女人" 他何其無辜? "就因為溝通不良 兩個人不同世界 所以老婆丟下小孩跑出去住" "就因為心靈脆弱 所以要忍受老婆的曖昧" 再說一次 離婚是對的 但請問他有甚麼大錯呢? 妳可以離婚 但沒權力這樣傷害人 請用對方角度思考而反求諸己 這比起期待對方成熟穩重更要來的重要 3. 小孩的部分 "當時的不甘心、心痛,在文章中或許沒寫得很明白,但我可以告訴你的是, 如果有得選,我寧可一輩子單身,也不會放棄孩子。" 妳哪裡沒得選? 撫養權代表的是選擇是否給予母愛嗎? 因為沒有爭取到撫養權 所以就不需要做了? : 你所謂的插手,是指甚麼呢?去干涉前夫和他太太管教孩子嗎?還是一天到晚去他家門口 : 看看孩子有沒有受傷呢?我每個禮拜固定會和孩子通電話,六歲的孩子開心與否不會假 : 裝,回台灣時的見面、談話等等觀察,小孩過得很好,的確不是只有我的想像。 還是那句話 關心小孩跟干涉管教/一天到晚敲門有甚麼關係? 就因為前夫讓小孩過得很好 所以不需要妳了? : 男友來台灣好幾次,每次和我兒子見面都是兩天一夜,不是久住,對他來說,男友就是個 : 大玩伴,所以喜歡他,我只是表達孩子和男友相處很開心這件事。若孩子是跟著我 : 生活,男友也必然會做出更多的努力,後續的生活也會不一樣,只是那沒有發生。 不 妳只是在安慰自己 小孩很好 所以減輕妳的不安 : 我也相信若孩子跟著我來到國外, : 我們也是會一樣讓他開心的生活,只是很遺憾的,我沒有這個機會。 : 我當然看得到小孩,只是因為現在移居國外,所以見面機率非常少,所以只能通電話,請 : 問這樣,你又要說我自私去跟外國人交往嗎? 是嘛? 我相信妳很愛孩子 但沒機會證明的事 加上妳處理事情的方式 (在小孩前面吵架、丟下小孩搬出去住、發生曖昧) 說真的 我還蠻存疑的 不是存疑妳愛不愛小孩 而是妳是否還能在小孩和男友間處理好 妳問我 有哪裡知道妳沒有努力 因為我看到的努力 就是爭取撫養權 此外? 一個禮拜固定打電話/回台灣時間見面 --->處理事情 只有1和0兩種方式? 還有 妳很清楚 我會說甚麼 為什麼 因為我相信妳自己會去想過 只是妳用剛剛說的那些解釋 讓自己心安罷了 ->小孩很好 ->沒爭取到撫養權,但我有努力:電話,回台探視? 但妳猜對一件事 我的確認為移居外國就是自私 我不認為 離婚者不能有愛情 孩子不是人生的全部 但卻是不能割捨的部分 妳做了前面的那句話 但後面的呢? 甚麼叫做盡力? 我不懂 是否一定要離開台灣 妳才有所謂的幸福? 沒錯 不需要放棄整個人生 但犧牲一些總該有吧 妳的犧牲在哪? 不就是犧牲撫養權這件事 再說一次 沒有撫養權 不代表妳就不能做點事情 也不代表別人和前夫對小孩很好 他就不需要妳(別再跟我說電話、回國見面) 請多做一點 而且請更成熟處理事情 傷害沒有在分有無意 有無原因 ~~~~~~~~ 說說自己吧 我都常覺得做的不夠 都不知道妳哪來自信安慰自己 先講妳最後半年的部分 其實那是我離婚後的方式 這就是差別 我不會因為外力去影響婚姻決定和走向 更不會藉此理由 去傷害對方 就算相處有問題 我離婚後 把房子給了前妻 希望她能考慮兩種方式 1. 繼續住 分房 這種方式持續了兩個月 我知道這種方式的確不容易維持 但還是試過了 確定實在不能才放棄 2. 我租在附近 那時候 除了每天等小孩睡才離開 晚上照顧小孩的情況都沒改變 這樣狀況維持了三個月吧 既然離婚 不想和對方有太多交集是正常的 但這不是戀愛分手 有小孩就表示關係不可能消滅 所以我和她都做了犧牲 因為這樣的方式 彼此還是會受到影響 不管成功與否 至少我們嘗試過 妳呢? 再來 工作 我離婚後就換跑道了 當時有兩個比較合適的選擇 最好那個在中部 稍差一個在北部 當然選擇了北部 很簡單 方便我看小孩 今天如果是說 中部的28萬塊 北部的2.8萬塊 你選擇中部 我不會覺得有甚麼 畢竟賺錢 某部分也是希望小孩生活好 但妳問題不是 妳難道在台灣就沒辦法找到愛情? 犧牲或努力 不是用嘴巴說 還有關心不代表干涉... 哥哥撫養權其實在我身上 弟弟在媽媽那 但小孩有點亞斯伯格症候群 所以當初 我和前妻討論改變方式 讓他和弟弟共同生活 而國中時 他和弟弟都會回來我這 由我來指導功課 有因為撫養權在我這 所以前妻就不管嗎? 我們處理方式 是考慮怎樣對小孩最好 不是考慮撫養權在誰那 當小孩她帶的時候 我是不會干涉的 不代表 我就可以置身事外 但那是用某些代價換來的 我很想知道 妳在國外 然後說不能參與 這樣的說服力在哪? 是不能還是不做? 妳前夫的確不是完美的 但帶小孩妳應該知道有多累 在這種狀況下 他和老婆還能這樣 不值得妳深思? 他們一定也會有自己問題 但我相信 可以現在帶小孩那麼累狀況下 還能讓小孩開心的父親 絕對不會是如妳說的先天脾氣暴躁 他至少證明了某些事情 就是沒糟糕到讓妳這樣傷害 也證明了 他對小孩的愛 我至少看的到作為 而妳 證明了甚麼嗎? 只是證明 妳適合談戀愛 不適合焦頭爛額 還是證明 前夫沒對方成熟穩重 所以是他的錯? 過去的就過去了 不能正視自己問題的人 未來也不會有甚麼改變 既然決定了 我並不會認為妳現在做的就有多不對 而是 妳的態度和方式 是不是要做點修正? 行為比言語重要 說服自己是沒用的 放棄不適合的婚姻也許是好的 但中間呢 盡努力去改變現狀 妳有做到嗎? 說真的 我不覺得有 看到的 都只是在麻痺自己的解釋 不管怎樣 很多事情都過去了 人既然都已經決定在國外 還是可以做很多事去努力 絕對不是只有妳說的那兩樣"而已" ※ 編輯: Jeteaime (140.135.70.71), 07/13/2014 04:31:48
bella722:我猜你在原po身上看到過去你和前妻相處的影子,所以投射 07/13 12:16
bella722:自己主觀想法在別人故事上,覺得自己改很多現在是好男人 07/13 12:16
bella722:,哈哈。 07/13 12:16
LilacSnow:人本來就應該從過去的經驗中學習。原原波的文章裡的確沒 07/13 13:14
LilacSnow:有很反思自己,只是雙手一攤說她有多無奈。 07/13 13:14
LilacSnow:家家有本難唸的經,此篇作者一開始只是好心提醒原原波她 07/13 13:18
LilacSnow:可以從過去學到更多,但樓上妳的回文也有點酸。 07/13 13:18
LilacSnow:不過人之常情。我是離婚好幾年後對人性感興趣研究了一陣 07/13 13:23
LilacSnow:子後,才開始懂得檢討自己而不是雙手一攤說個性就是不合 07/13 13:23
LilacSnow:。 07/13 13:23
Amadeus1008:我贊成你的論點,第一篇文章有些許自我感覺良好 07/23 11:30
gente:推,過去就過去了,但要從中修正自己 07/27 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