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houlu: 非常贊成你的觀點,婚姻的目的如果只有一個就是讓自己 07/17 00:57
→ choulu: 和伴侶不能去跟別人睡覺,這樣的婚姻太 low 了 07/17 00:58
推 sunny760222: 推這篇 07/17 02:01
推 cordeliatai: 推一樓 07/17 10:24
推 VHHH: 推 07/17 12:12
推 VHHH: 很多人不離 很多是怕丟臉 這社會對離婚者(尤其對女性)特別 07/17 12:14
→ VHHH: 歧視 07/17 12:14
推 s952013: 你說法理論不錯,問題現實總要有個實質的解決方法吧? 07/17 19:43
推 s952013: 你要拿什麼「實質」做法讓背叛者知道痛楚+受害者得到報 07/17 19:46
→ s952013: 償? 07/17 19:46
→ s952013: 我說簡單點,現今若沒有懷上孽種或通姦交合證據,根本拿 07/17 19:50
→ s952013: 不到超過60萬以上的賠償,2.30萬的金額夠支付打訴訟+日 07/17 19:50
→ s952013: 後單獨扶養小孩嗎? 07/17 19:50
推 bunreachable: 認同 07/17 19:58
→ DaimlerHuang: 落落長,好像不過就是一種是否認同可以同時和多人有 07/18 01:59
→ DaimlerHuang: 性關係存在的交戰?說實在這就是各人道德觀的選擇, 07/18 02:00
→ DaimlerHuang: 甚麼鍋配甚麼蓋,如果坦承交往,各認造業就沒問題 07/18 02:00
→ DaimlerHuang: 但即使沒結婚,世上感情的承諾,難道就沒有忠誠嗎? 07/18 02:00
→ DaimlerHuang: 各有家累,當百年之日來臨,個人認為婚姻就能給未亡人 07/18 02:00
→ DaimlerHuang: 一個起碼特留分的保障這樣的付託與身後延續的呵護 07/18 02:01
→ DaimlerHuang: 哪裡是跟幾個人的爽關係那麼狹隘 07/18 02:01
→ Jeteaime: @choulu 你懂 為什麼有時候我懶得辯駁嗎 看到回答完全 07/18 02:41
→ Jeteaime: 不在點上 我懶的多說 所以我說你寫了一篇有意思但沒迴響 07/18 02:41
→ Jeteaime: 的文章 很可惜 07/18 02:41
→ Jeteaime: 看懂的 還真的不多 07/18 02:44
→ Jeteaime: 有機會再寫幾篇交流 希望能聽到妳正反面想法 最近忙著 07/18 02:45
→ Jeteaime: 很重要的朋友 等以後有空 07/18 02:45
推 lessonone: 推 07/18 04:43
推 chunlamns: 精闢 07/18 09:13
推 choulu: 我的文沒有迴響,但是釣出比我好十倍的文章,值得啦值得 07/18 12:32
→ choulu: 啦 07/18 12:32
推 resonation: 推 婚姻並不神聖而是合意 07/18 23:01
推 Bluebonny: 推 07/19 00:00
推 Bluebonny: 真正被懲罰的 一直都不是外遇的人 07/19 00:02
→ Bluebonny: 而是被自己觀念羈絆而痛苦的人 07/19 00:02
→ opm: 廢掉婚姻制度,然後至少不用吵這個...-.- 07/19 08:29
→ opm: 那麼愛法律保障,那看民法能保障啥?簽個詳細點的合約去公證 07/19 08:30
推 Bedlem: 患難與共,白頭偕老的婚姻誓言,都沒人在尊重了,還希望法 07/19 15:13
→ Bedlem: 院能替你保證什麼婚前協議,會不會太笨了一些? 07/19 15:13
推 choulu: 婚前協議在美國,幾乎沒有用在婚姻存續期間,叫法院來執行 07/20 02:04
→ choulu: 絕大部分是用在離婚時,用來推定 婚姻期間的財產分配狀況 07/20 02:05
→ choulu: 婚前協議無法協議有關小孩子的任何權利義務,協議也不拘束 07/20 02:06
→ choulu: 法院 07/20 02:06
→ choulu: 台灣的婚前協議,很多出於誤解美國的婚前協議而簽訂, 07/20 02:08
→ choulu: 也被台灣法院以違反公序良俗,多宣告為無效。這不是 07/20 02:08
→ choulu: 婚前協議本身的問題,而是對於婚前協議這個東西的誤解 07/20 02:10
→ choulu: 網路上的中文資訊,跟婚前協議有關的,對於美國人用的婚前 07/20 02:11
→ choulu: 協議也諸多誤解,還說可以協議外遇的處罰方式,完全是一 07/20 02:12
→ choulu: 派胡言,沒有人在美國用婚前協議講這個的 07/20 02:12
→ Jeteaime: 你真的不用對他認真 07/20 02:12
→ Jeteaime: 沒看我都懶得回應他嗎 別浪費體力 07/20 02:13
→ choulu: 主要也是中文資訊對於婚前協議的解釋,諸多誤解,所以 07/20 02:14
→ choulu: 有時候遇到在美國的台灣人說要簽涉及外遇處罰的婚前協議 07/20 02:15
→ choulu: 結果拿去律師那邊,都完全不被採用,才知道美國的婚前協議 07/20 02:16
→ choulu: 不是一般人想的那樣 07/20 02:17
→ choulu: 還有美國的婚前協議,有些州規定雙方都要請律師訂定, 07/20 02:19
→ choulu: 還要公證,沒有符合這些規定的婚前協議,視為無效 07/20 02:20
推 Bedlem: 美國的婚前協議,只是有錢人或有錢家族的成員,在結婚時, 07/20 06:51
→ Bedlem: 擔心對方在離婚時,將自己的財產分走,而簽的協議而已。這 07/20 06:51
→ Bedlem: 對一般人來說,其實沒什麼太大的意義。 07/20 06:51
→ s952013: 這些強調性自主大於婚姻忠誠的遲早有一天還會在吵民法的 07/20 15:01
→ s952013: ,他們才不在乎受害者的感受只會說有陪,賠10萬跟賠100 07/20 15:01
→ s952013: 萬在他們眼里大概一樣吧 07/20 15:01
推 robot7788: 這篇寫得很棒,我要收藏起來,警惕自己 07/25 16:48
※ 編輯: Jeteaime (220.138.48.250 臺灣), 08/07/2020 01:16:58
推 shandowcat: 推一個呢 10/21 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