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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chi19 (柑橘冰沙)》之銘言: : (我不是很確定在這裡問對不對,但是好像也沒有其他地方比這裡更適合了) : 請問各位專業的醫詢版大大,我爸是大陸的台幹, : 因為慢性病的緣故必須要領取長期處方籤,這種情況下 : 最多可以拿幾個月的處方藥? : 如果拿完了之後是否必須回台灣再次開立處方籤,或是可以繼續拿藥? : 也聽說過附上機票就能拿半年的版本, : 請問有關於慢方的海外工作人士的領藥情形到底是哪一種呢? 可以一次領取最多三個月的藥量 請參考以下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的網址 http://ppt.cc/u2KH "3.如果您打算出國(預定出國超過2個月)、返回離島地區或為遠洋漁船船員出海作業或 國際航線船舶船員出海服務,或為罕見疾病病人,只要在領藥時出具相關證明或切結文件 ,就可以一次領取該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總給藥量(當次全部給藥量以三個月為限)。" -- -- Mark's Blog http://tw.myblog.yahoo.com/mark-catte/ Mark's Youtube http://www.youtube.com/user/drmark89?feature=moby#play/upload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2.14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