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faarr:我覺得po作品連結是ok的啦,前幾篇也是有類似的同人作品 04/24 21:33
→ ffaarr:我覺得比一些商品討 論還有意思些 04/24 21:35
推 fondness:推這篇!原PO是很有想法,黑色的嘲諷也很有趣,不過 04/24 21:33
推 luvin:推 04/24 21:36
→ fondness:確實跟這個版的關聯不大,PO在學術思想類版面比較好 :P 04/24 21:36
推 fondness:大家也不是孩子了,但未必就希望透過parody小叮噹去認識 04/24 21:42
→ fondness:炎涼現實吧,我還是想把天真跟單純保留給小叮噹 04/24 21:46
推 retsuya001:我不認為必須要限制他發的文章。 04/24 21:54
推 UnknownX:板標加個「KUSO」不洗勿入的之類這樣? 04/24 22:29
推 ROCKMANX6:沒錯。商品討論比較無意義。 04/24 22:35
推 inyo:我個人沒啥意見 他都有註明小叮噹X 不喜歡的就別看吧 04/25 04:18
推 inyo:或著是你們覺的需要投票? 04/25 04:19
推 sakulayo:可能有人不知道小叮噹X是惡搞吧~~ 像我看到小叮噹X 04/25 07:54
→ sakulayo:就不會去點了^^" 我還是比較喜歡呆呆的小叮噹 04/25 07:55
推 datavinci:恩,我只看過一次 跟原PO一樣不喜歡 所以就從來沒點過了 04/25 10:20
→ datavinci:話說原PO...醍醐灌頂不能用在這邊啦"""要用大夢初醒之類 04/25 10:20
→ datavinci:至於能不能PO在這...沒什麼意見 ^^"" 04/25 10:21
推 cielu:我是覺得沒必要禁吧 也有人想看不是嗎o_O 04/25 10:54
→ cielu:就算是跟正牌小叮噹有關的發文 也不是每篇都會值得看吧 04/25 10:55
→ cielu:不過一樣 不愛看的 跳過去不就得了 應該不會很困難啊 囧" 04/25 10:56
※ 編輯: weichia 來自: 61.228.135.242 (04/25 11:33)
推 weichia:贊成投票 不過「小叮噹X」根本不是小叮噹 只是利用罷了 04/25 11:35
→ weichia:能的話 希望不應再出現這個單純的地方 04/25 11:36
推 Spinel:推不喜歡就跳過就好,包容各種討論不是很好嗎? 04/25 12:50
→ Spinel:只不過是個人的創作,利用小叮噹,說的太嚴重了吧 04/25 12:55
推 TaiwanNeko:同意,不但無聊而且畫的很醜 04/25 13:16
推 cby2000:推 , 這才是事實 04/25 14:38
推 ZenUp:不喜歡跳過就好了不是嗎.. 04/25 14:58
→ ZenUp:真要這樣說的話,那異色短篇集不也要排除了╮(╯_╰)╭ 04/25 14:58
推 fondness:原作者自述是用小叮噹三十年的群眾基礎,本版1586篇 04/25 16:03
推 inyo:我覺的他算是台灣小叮噹同人啦 如果要禁的話 那以後同人全禁 04/25 17:56
推 inyo:也就是啥咪光之旅 精靈世界...只要是自創的可能要全部禁止了 04/25 17:56
推 inyo:我先問過OOXXLA 然後再討論看看 04/25 17:58
推 inyo:我發了一篇置底公告有比較詳細說明 可以去看看 04/25 18:48
推 retsuya001:說到什麼利用的,實在太誇張,說穿了只不過是你自己沒 04/25 18:55
→ retsuya001:辦法包容比較不一樣的東西而已。 04/25 18:56
→ retsuya001:而且假如他本人並沒有這種利用心態的話,你這種說法是 04/25 18:56
→ retsuya001:否能當作是一種攻擊呢? 04/25 18:57
→ retsuya001:這種東西還要投票的話我會對這個版感到很失望,他的作 04/25 19:00
→ retsuya001:法有什麼錯誤嗎?還要用投票來決定他能不能發文章? 04/25 19:01
推 inyo:不是阿 有人支持他的意見耶 04/25 19:08
推 retsuya001:他?是weichia嗎?這也不能代表什麼,最重要的是youtie 04/25 19:13
→ retsuya001:n的文章沒有違反板規,根本不要去限制他,頂多要求他加 04/25 19:14
→ retsuya001:個[惡搞]的屬性框 04/25 19:15
→ retsuya001:第二行 根本沒必要去限制他 04/25 19:15
推 babyofcan:不得不說...他畫的根本是離經叛道...我個人很反感 04/26 03:21
→ babyofcan:同人惡搞我看過太多...我是覺得轉文或註記比較好 04/26 03:23
→ babyofcan:他個人態度輕狂.創意我也不覺有.單純覺得是靠其成名 04/26 03:23
推 babyofcan:我的話太過份.收回.強烈建議轉文或在標題上加註記!! 04/26 03:28
推 retsuya001:話都講出來了才說收回有什麼用 04/26 15:30
推 Orville:您認真了 04/27 02:32
推 inyo:最後決定出來了 不投票 但以後請加上[同人] 詳見置底公告 04/27 05:20
→ HELLDIVER:只有一個心得:不堪入目 05/01 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