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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owardntucxh (DAAMMERUNG)》之銘言: : 如果你有修畢輔系學分 而且拿到學位順利畢業的話 : 除了可以報考本系領域符合資格的研究所外 : 亦可報考法律系本系的法律研究所(一般學術界稱碩甲班) : 但不可報考法律系所開的科技整合法律研究所(一般稱碩乙班)  台大法研所招生簡章已經寫的很清楚,法律系、社科院、管院、中央警大、法商學 院各學系畢業者均可考,並無取得輔系始可報考之附加條款。因此你所言還是得視 以是何院何系的學生而定。  而若您單指非以上各院學生僅得以輔系參加考試之情報?關於這點,台大法研並無 明文列舉,我只知道非簡章上所列報考資格者,特殊情況,仍需經系主任同意之核 可。 你所講的碩甲班(即法研所),亦非得拿到法律輔系始可報考。如中正大學法研所  或財法所、台北大學法研所(政治系畢也不須法律輔系),以及一些私立大學法研  所等均無限制。此外,政大法研所據說也有人沒拿輔系一樣照考照上。  另外我想你把科法所、法研所(即你說的碩甲班)、碩乙班三者搞混了?明明就見  不少曾雙修法律或輔法律者去念所謂的科法所;而所謂的碩乙班是指研究所期間課  程偏向大學法律基礎課程而言,雙修或法律本系當然取得該基礎法科學分,自無進  碩乙班重修之必要。而科法所或其他整合型之法研所,一般而言與碩甲與碩乙之研  究目的本就不同,其強調科際整合,希望大學於其他領域有專長者進來結合法律發  展本科,當然亦招收法律或雙修者所在多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4.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