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owardntucxh (DAAMMERUNG)》之銘言:
: 如果你有修畢輔系學分 而且拿到學位順利畢業的話
: 除了可以報考本系領域符合資格的研究所外
: 亦可報考法律系本系的法律研究所(一般學術界稱碩甲班)
: 但不可報考法律系所開的科技整合法律研究所(一般稱碩乙班)
台大法研所招生簡章已經寫的很清楚,法律系、社科院、管院、中央警大、法商學
院各學系畢業者均可考,並無取得輔系始可報考之附加條款。因此你所言還是得視
以是何院何系的學生而定。
而若您單指非以上各院學生僅得以輔系參加考試之情報?關於這點,台大法研並無
明文列舉,我只知道非簡章上所列報考資格者,特殊情況,仍需經系主任同意之核
可。
你所講的碩甲班(即法研所),亦非得拿到法律輔系始可報考。如中正大學法研所
或財法所、台北大學法研所(政治系畢也不須法律輔系),以及一些私立大學法研
所等均無限制。此外,政大法研所據說也有人沒拿輔系一樣照考照上。
另外我想你把科法所、法研所(即你說的碩甲班)、碩乙班三者搞混了?明明就見
不少曾雙修法律或輔法律者去念所謂的科法所;而所謂的碩乙班是指研究所期間課
程偏向大學法律基礎課程而言,雙修或法律本系當然取得該基礎法科學分,自無進
碩乙班重修之必要。而科法所或其他整合型之法研所,一般而言與碩甲與碩乙之研
究目的本就不同,其強調科際整合,希望大學於其他領域有專長者進來結合法律發
展本科,當然亦招收法律或雙修者所在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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