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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轉系規定 第 三 條 各學系修讀學士學位學生,修業滿一學年以上者,於第二學年開始前得申請轉 系;於第三學年開始前,得申請轉入加修學系、性質相近學系三年級或性質不 同學系二年級肄業; ^^^^^^^^^^^^^^^^^^^^^^^^^^^^ 我想轉經濟系和但原系是不同學院的 但我去年已經申請上雙主修 請問規定上寫的"加修學系"的定義是輔系跟雙主修嗎?? 是的話我就可以申請平轉 但是不是的話我就必須申請降轉 由於我還有另一個志願系 受限於志願序最多兩個 所以無法將平轉經濟填第一志願 降轉填經濟第二志願 請各位前輩幫我解惑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206.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