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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輔系是一定不可以用系定必修兼充輔系需修科目 : : 但雙修可否用系定必修兼充雙修需修科目 : : 要看雙修學系的規定 : 我看經濟系輔系辦法一條如下 : 「曾修習外系所開全年6學分之統計學課程上(下)學期者 : 統計學與實習一(二)可以「加修科目」4學分替代」 : 那是不是表示我已經修了本系的統計學一上下 : 則只需再修「加修科目」4學分就能替代統計學與實習一二 : 還是需要再修8學分的「加修科目」? 你應該是看經濟系網站上的輔系規定 (http://ccms.ntu.edu.tw/%7Eeconman/_reg/3stu/stu1.pdf) 他的原文是 "曾修習外系所開全學年6學分之統計學課程上(下)學期者,「統計學與實習一(二)」可以 加修四學分替代。" 他的意思是 輔經濟系  經濟系開的統計學與實習一  你可以不修  修外系的統計學上來抵 但是要再加修經濟系其他四學分的課來補 統計學與實習一 這門課的四學分 同樣地  經濟系開的統計學與實習二  你也可以不修 修外系的統計學下來抵 但是要再加修經濟系其他四學分的課來補 統計學與實習二 這門課的四學分 (以上兩個是獨立事件XD 只是經濟系在輔系辦法裡用括號把第二個事件用那樣的方式說明而已XD) 所以 如果 統計學與實習一 和 統計學與實習二 這兩門課 都是用外系的課來抵 就要補修經濟系其他總共八學分的課 m(_ _)m : 同樣的,我已修了經濟系開的經原,我們系上必修是經甲 : 系上同意經原可抵經甲 : 那我還需要加修8學分的「加修科目」來抵經原嗎? 按照"學校的"規定是要 原因見下 國立台灣大學學士班學生修讀輔系辦法 「第 六 條 輔系學分應在本學系規定最低畢業學分數以 外 加修之。 本學系之系訂必修科目,不得兼充為輔系之科目。 若因此而學分數不足者,應由輔系指定替代科目以補足所差學分,並檢具書面報告送教 務處備查。」 所以假設你本學系規定最低畢業學分數為141學分 經濟系輔系為28學分 所以你要取得輔系學位 就要修滿141+28 =169學分 而你選用經原抵經甲當然是可行 但八學分通常只會採認六學分(當然 這還要看你本系的詳細規定) 所以你要另外修八學分經濟系的課來補滿169學分 -- 但如果 你翻過經濟系的輔系辦法 你會發現 經濟系只說 修外系的經甲或經乙的情形下 且此經甲或經乙為輔系生的系定必修 輔系生必須另外修八學分來補 但從來沒說 修經濟系的經原 但經甲或經乙為輔系生原系的系定必修 輔系生原系准許其學生用經原抵經甲或經乙的情況下 輔系生該不該修八學分來補 究竟這是不是經濟系默許輔系生在這種情況下 不用補修八學分經濟系其他課(如果是的話 就算你"賺到了" XD) 還是經濟系只是單純持跟學校相同看法 覺得你本來就該補修八學分經濟系其他課 沒寫出來而已 (如果是的話 也沒差 這本來就是你該修滿的學分ˋ(′_‵||)ˊ ) 可能就要麻煩你打電話問經濟系辦的助教了 : 還是我可以加修系上的經甲,來抵系上必修 : 而經原則可抵輔經濟系的學分? 當然可以這樣子 (其實這是最沒有爭議的情況--修完 本系所開系訂必修 跟 輔系所要求修習科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