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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主修 第 四 條 修讀雙主修學生,應修滿本學系規定之畢業應修科目學分,及加修學系全部系 訂必修科目及"指定選修學分",始可取得雙主修畢業資格。 政治系公共行政組:二、本系自訂必修科目 74 學分,選修科目計 26 學分。 (選修科目不限本系課程) 他說"不限本系課程"是不是就是說"非指定選修學分"?那是不是就是說我如果雙主修 這個系的話,我總共只須多修74學分?我本系總學分是128,那就是說我雙修後只須修 202學分了,對嗎? 另外,政治系共行組是不用修本憲的,但我今年(大一)就已修了本憲,那,這兩學分會變 成甚麼?是不是就不會計入畢業學分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