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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看完新規定後,小弟有幾點不太明白: 1.修完雙修系的畢業規定,有含服務嗎?若有,限修本系的服務可以原系充抵嗎? 2.若修完雙修系畢業規定,原系也符合雙修規定(ex:全部必修),可以雙主修資格畢業嗎? 3.原已休畢輔系者,若修完雙修系畢業規定,原系又符合輔系資格,是否可選擇以何為輔系? 或是可以兩個都當輔系? 這三個狀況我認為應該是 含,不可充 不可 選一 但似乎沒寫清楚 而且,我覺得比較合理的是 含,可充 可 選一........ 還是我的理解有錯誤呢@@ 請各位大大解惑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0.21
tiesto1114:第一個問題服務應該是有修就好 第二個問題沒有必要 11/04 00:26
tiesto1114:對不起看錯 應該是不行 因為雙修系畢業是要先放棄雙修 11/04 00:27
tiesto1114:再以加修學系畢業 第三個問題可以有兩個輔系 11/04 00:28
tiesto1114:但原系符合資格後可不可以拿到就要再問問看了 11/04 00:28
ld29:謝謝:D 不過輔系辦法不是說不可以有兩個輔系嗎....? 11/04 00:39
tiesto1114:畢業時雙主修的系若達輔系標準可降為輔系 11/06 22:18
ld29:所以平常不能有兩個輔系 但雙後放棄可以.我了解了~謝謝喔:") 11/08 0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