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airyBomb:盜帳號告侵占有可能,但這種的基本上沒機會-__- 11/22 20:33
→ FairyBomb:雖然資料是公司的,但契約書則讓使用者有使用權,非使用 11/22 20:33
→ FairyBomb:者的第三人以不法手段(盜帳號)是有可能成立侵占就是了 11/22 20:34
噓 wuowuo:我很想潑兩位回文的冷水 11/22 21:59
→ wuowuo:竊盜是看所有權喔! 11/22 22:00
別想太多
我去跟橘子打過官司
從頭到尾你根本沒有電磁紀錄的所有權
沒有所有權 何來竊盜之說
玩網路遊戲就是這樣子
一點法律上的保障都沒有
→ KKyosuke:樓上想表達什麼? 11/22 22:33
再多補充一點好了
有空可以去看看你點我同意的那份契約
電磁紀錄基本上是歸遊戲公司所有
你只有帳號的使用權
有興趣的可以認真去看完 就知道我在說什麼
基本上遊戲公司的定型化契約大同小異
遊戲橘子跟新斷線的都在講差不多的東西
※ 編輯: uiorefd 來自: 114.34.87.100 (11/22 22:51)
→ FairyBomb:樓上是告公司,還是告盜帳號的? 11/22 22:53
→ FairyBomb:告公司當然告不贏,告盜帳號的就看公司願意提供多少資料 11/22 22:53
→ FairyBomb:至於某W講的,呵呵呵,所有權當然在公司那,要討論啥? 11/22 22:53
推 KKyosuke:我是說樓上某W想噓什麼... 11/23 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