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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所有動到公會倉非私人物品的,通通都有可能被告。 >>第二,物品的所有權是玩家還是公司的? 基本上電磁紀錄屬於遊戲代理商所有 連要舉證那些道具這是你的私人財都有問題 當然法庭是這樣 你告 就要受理 告不告得成是一回事 不是要潑原PO冷水 但是以竊盜或侵占真的不是很有利 也許可以以背信或是妨害電腦之類的方向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87.100
FairyBomb:盜帳號告侵占有可能,但這種的基本上沒機會-__- 11/22 20:33
FairyBomb:雖然資料是公司的,但契約書則讓使用者有使用權,非使用 11/22 20:33
FairyBomb:者的第三人以不法手段(盜帳號)是有可能成立侵占就是了 11/22 20:34
wuowuo:我很想潑兩位回文的冷水 11/22 21:59
wuowuo:竊盜是看所有權喔! 11/22 22:00
別想太多 我去跟橘子打過官司 從頭到尾你根本沒有電磁紀錄的所有權 沒有所有權 何來竊盜之說 玩網路遊戲就是這樣子 一點法律上的保障都沒有
KKyosuke:樓上想表達什麼? 11/22 22:33
再多補充一點好了 有空可以去看看你點我同意的那份契約 電磁紀錄基本上是歸遊戲公司所有 你只有帳號的使用權 有興趣的可以認真去看完 就知道我在說什麼 基本上遊戲公司的定型化契約大同小異 遊戲橘子跟新斷線的都在講差不多的東西 ※ 編輯: uiorefd 來自: 114.34.87.100 (11/22 22:51)
FairyBomb:樓上是告公司,還是告盜帳號的? 11/22 22:53
FairyBomb:告公司當然告不贏,告盜帳號的就看公司願意提供多少資料 11/22 22:53
FairyBomb:至於某W講的,呵呵呵,所有權當然在公司那,要討論啥? 11/22 22:53
KKyosuke:我是說樓上某W想噓什麼... 11/23 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