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uowuo (我名智障)
看板DragonNest
標題Re: [閒聊] 強力譴責公會倉庫小偷!
時間Sat Nov 23 07:58:53 2013
※ 引述《uiorefd (科科)》之銘言:
: 基本上電磁紀錄屬於遊戲代理商所有
: 連要舉證那些道具這是你的私人財都有問題
: 當然法庭是這樣 你告 就要受理 告不告得成是一回事
: 不是要潑原PO冷水 但是以竊盜或侵占真的不是很有利
: 也許可以以背信或是妨害電腦之類的方向吧....
竊盜是告所有權嗎??
看你的回文解釋
你還是不懂
依你的解釋方法
假設你朋友借你3000元
我偷你3000元
依你的解釋方法 你就無法告我竊盜嗎??
更何況我不是從你朋友那偷 所以你朋友也無法告我???
那麼法律根本無法制裁我ㄚ
我也知道電磁紀錄的所有權 簡單來說就是道具那些 都是代理商所有
但是搞清楚 竊盜 針對的是支配權的歸屬 不是所有權好嗎
如果我是本案最先的原po 幹麻聽這些人說的
告了再說 剩下讓法官檢察官的見解決定
我覺得本案還比較像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31001/267417/
原po只要去證明 放在公會倉庫的東西 不是隨便大家可以拿就好
還有那些道具 有沒有價值 就可以
沒想到竊盜罪是針對所有權 還有一堆人附和....顆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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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34.167.209
→ asLay:黃女是芒果所有(持有)權者 他要告完全沒問題啊 11/23 09:01
→ asLay:不過黃女本身有放在公眾場所的舉動 不一定能告贏 11/23 09:06
→ asLay:另外 電磁紀錄不是動產沒有支配權之論 11/23 09:13
→ asLay:你要用支配權解釋 要用 妨害電腦使用 這項 11/23 09:13
→ asLay:不過他本身是在公眾場所(公會倉庫 他有權限使用) 11/23 09:14
→ asLay:不是另外盜帳號(妨礙電腦使用)上去去修改他的權限 11/23 09:15
→ FairyBomb:我覺得不用跟他解釋,他覺得他是對的就是對的囉XD 11/23 09:38
→ jackyzhes:同理拿的人也只要證明 放在工會倉庫的東西 是有需要的人 11/23 17:54
→ jackyzhes:就可以拿就好 一開始沒明說就先輸一辦了 畢竟權限也是自 11/23 17:55
→ jackyzhes:己開的 我認為我需要 會長有開權限同意給我拿 有何不可? 11/23 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