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consider (reconsider)
看板DummyHistory
標題Re: 刪除文章
時間Wed Mar 19 16:38:27 2008
※ 引述《plamc (普蘭可)》之銘言:
: 有鑒於該實體長期以來已經開無數分身鬧過板
: 再加上這次的事件 因此做出以下非常狀況下的決定
: 1.這種長期鬧板行為必須嚴懲 但分身浸不完 不得已 本板將使用實體抹殺法則處置
: 也就是說 以後一但辨認出某個ID是該實體 不論文章如何 立即劣退並水桶
: 2.為避免推文鬧板情況 本板推文暫時改為60秒後才能再推 並且記錄IP
: 不便之處還請各位海涵
: 3.也煩請各位文章被鬧的板友幫忙刪掉不雅的推文
推文規則變更 不方便於推文詢問 故而失禮藉回應一問:
上揭第一項措施有無造成冤錯假案的危險?
劣者不禁想起當年台大計中站無差別封殺seed信箱認證終致盛極而衰的往事
令人不勝欷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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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212.61
推 WolfLord:我想,誤判應該是可以申訴的。雖然會不爽 61.225.164.155 03/19 17:27
推 plamc:有的 所以會確認過後才執行 203.73.91.104 03/19 17:49
推 ewings:依蠢橘幼稚的程度,要誤判也很難...(茶140.116.202.131 03/19 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