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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先來回顧一下你之前說過什麼 : 甘碧 : 為了國家利益 士兵可以殺人 為了維護社會秩序 警察也可以殺人(開槍阻止罪犯 : 為了全人類的生存與永續發展 胎兒當然可以殺囉... : 重點是 你不讓殺胎兒 到時就會有很多人殺得是嬰兒 : 如果那些嬰兒也沒被殺 那長大以後 他們之中很多會變成罪犯 殺得是成人 : 所以還是殺胎兒比較好點囉....(微笑) : 甘蘿 : 可惡 又被姐姐妨礙了 沒有過度生育 怎麼引發大崩壞呢 如果我沒有理解錯誤的話 你的意思是指 為了社會的利益 連「人」都可以殺死 而墮胎是對社會有所助益之事 所以無論胎兒算不算人 當然都可以消滅之 緊接著你又舉出墮胎率的上升有助於犯罪率下降的事實 作為所謂「有利」的佐證 的確 從蘋果橘子經濟學(或著任何一項可靠的文獻)我們知道 墮胎率的上升確實與犯罪率的下降息息相關 但蘋果橘子經濟學最後也提到 因為墮胎而喪失的「生命」 即使用百分之一來計算 也遠遠超出因此而獲救的生命 如此看來 除非把胎兒視作非生命 或著認同有些「人」生存的價值比「別人」更為巨大 這個交換比很難作為你佐證的依據 但你所提的論證正確與否其實並不是我推文所質疑的關鍵所在 我真正想問的是 從你眼中所看見的社會裡 存不存在一條容忍的底線 避免國家社會以更長遠的利益為名去侵害「個人」的利益? 清除(部分無用的)老人有沒有牴觸這個底線? 殺害(部分無用的)殘障有沒有牴觸這個底線? 毀滅懶惰無所事事的人有沒有牴觸這個底線? 如果沒有這條底線 為什麼這些無用的「人渣」沒有被清除? 如果有這條底線 成為「個人」免於受害的根據 那胎兒是不是人 又怎麼不是爭議的中心點? 結果你是這樣回答的 : : 其實那只是假議題而已 事實上人本來就可以也會被殺 : : 推 a40397577:你沒有回答我第一行的疑問 140.112.7.59 05/01 : : 推 a40397577:這樣只是避重就輕 140.112.7.59 05/01 : 因為你第一句是根本跳針 "人會被殺"這點跟是什麼人無關 只要是人都可能會被殺 : 美國每天都有人被黑槍白槍砰砰 他們大多是好手好腳 既不老也不殘的人 : 在美國反墮胎人士砸醫院 到處遊說的同時 : 全世界正有無數的人被人殺 有的是被政府槍決 有的是被黑道砰砰 有的是被屠殺 : 如果反墮胎人士關心的真的是人類的生存權問題 : 那他們應該去遊說美國政府馬上出兵停止達佛屠殺 或是遊說禁槍之類的 : 因為確定是人的成年人 顯然比不知道算不算人的胎兒還更重要 更優先吧 : 所以很明顯的反墮胎主張跟主張人的生存權並沒有絕對的關係 : 只是個用人的生存權包裝起來的信仰問題 首先 人會不會被殺跟人應不應該被殺完全是兩碼子事 其次 既然你一開始論述的重心是以社會利益(甚至是全人類總體社會)出發 那麼單純涉及保護個人及部分國家利益的例子就不應該成為例證的主軸 接著 反墮胎人士不見得只有這麼一種身分 也不見得沒有參與其他如你所說保護人類生存權的鬥爭 這樣的說法失之偏頗 更重要的是 這段回應完全跟我的疑問毫不相干 完全是「吃了終究要拉,活著終究要死」的回應方法 我們都知道規則中就有人會去破壞 但這並不當然意味這規則是毫無意義的 否則人類社會早就土崩瓦解了 墮胎行為之形成有許多歸因 准許與管制也是各有擁護的原則 社會利益當然是考量的重心 但不可能是唯一的重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