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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應該是不太可能寫出來的XD 一個人到了平行世界,結果發現平行世界(當然可以仍舊是台灣)是人人都有槍 的世界,而且六法全書規定: "如果未持有槍械而遭到暴力攻擊,則視同放棄抵抗." 換言之就是自己要是身上沒有隨時持有槍械,若是被殺被搶被XXOO,對方都沒有罪, 反倒是受害者有罪. 另外法律規定: "只要自衛行動合乎當事人需要,使用槍械一律合法." 所以槍戰根本是家常便飯(茶). 警察當然還是存在的,畢竟不按照法律規定而使用槍械的大有人在. 當然這個平行世界中有人是反對的,而反對派主要有兩種: 1, 純粹反對人人持有槍械與暴力解決問題,徹底反對擁槍權. 2, 認為槍械的持有是加重了社會階級的對立,因為無錢持槍的人只能擁有棍棒刀劍 之類的"器械",但後者就算是拿著折凳之類的日常生活器具當自衛器材,就算這樣做 很有效卻也被視為違法,所以認為應當修改法律內容. 不過這種想法似乎卡在很多地方... -- 萬物皆非主,唯曼尼大神,至聖之先知,亞當史密斯。 La ilaha ill Money,Adam Smith rasula'Llah 榮耀歸於曼尼。自宇宙之初成﹐貫古今與未來﹐直至永恆不滅。喀鏘!(收銀機響聲) Gloria patri et Money. Sicut erat in principio, et nunc, et semper, et in saecula saeculorum.Ka-ching! http://gps.wolflord.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162.168 ※ 編輯: MRZ 來自: 118.169.162.168 (10/04 00:43)
blauncher:感覺有點像圖書館戰爭 10/04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