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rmed (奚我后 其后來蘇)》之銘言:
: 既然要有證照表示得開始審查,基準就要非常明確.
: 槍械是指多大口徑的,是不是只靠動能彈毀傷就算?如果弄一挺可以
: 輕易打爆輕裝甲車的雙管20機放在家,不使用爆炸性的彈藥,這算不算
: 槍械?
相關規定請參考國軍現有槍砲分類方式.
: 還有甚麼樣的人可以發證允許擁有炮(含飛彈與炸彈)械?
職業或個人防衛需要者.
比如說若你從事保全業,你負責的工作是運送珠寶,稀有金屬,現金票券等東西,
你都已經活在人人有槍的世界了,總不能跟今天台灣的保全業最多只能配備空
氣槍跟防彈衣吧?
此外,要取得證照,也必須先通過相關武器的技術使用考試.比如說你有本事在
考場中使用50機槍在模擬的各種環境中通過測驗,自然你就可以考到證照.畢竟
威力大的武器在使用時很容易造成附帶傷害,而先前的法律規定中就明白指出
即使在防衛過程中造成現場的無關係外人的死傷,那即違法.
換言之,你得有本事證明你在人群擁擠的情況下,用50機槍只擊斃剛剛向你開槍
的人,不然你若使用50機槍把路人都打成一攤爛泥,那麼你當然拿不到證照.
: 而且車輛艦艇航空器的部份看起來都只是載台,不在規範範圍內?
載台上沒有武器就只是交通工具.
就像是裝甲車若沒有武器裝備,不過就是一輛吃油吃很大的厚皮履帶車而已.
但如果是普通的轎車做點改裝的話,比如說在後車箱加裝成自動旋轉發射的
50機槍,那也會成為武器.
--
George Bush, Saddam Hussein, Soviet Union No More.
Clintion, Lewinsky, Titanic Mania, Bill Gates gets a Pie.
Job strikes back, StarWars show again, Lord of Rings Trio.
Other Bush, Osama, Ipod, Microsoft owns the world!
World Trader Center blow away, what else do I have to say?
We didn't start the fire! It was always burning since the world's been turni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17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