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xdfhbh (bxdfh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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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假如抗戰時期日本在占領區進行土改?
時間Tue Oct 14 17:49:35 2008
不到農村人口百分之十的地主和富農,占據著中國農村百分之七十到八十的土地,而在
另外百分之九十的人中,能夠大體自給的中農還不到其中的四分之一——即使莫洛托夫
和別爾科夫都是沒有農村經驗的人也能理解這意味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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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話的依據是什么?
政治宣傳材料?即便是政治宣傳材料,地主占地也只有70%。
你給農民分田,農民會擁護你不錯,但是地主土地絕對沒有這么高。
中國自從宋代以來,就是保護自耕農的,社會上自耕農比例相當高的。
看這個:
http://www.crcpp.org/cpipphtml/qitaxuezhe/2007-11/6/200711061050.html
這個是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公共政策研究網保留原創文章版權,我不能轉載,這里
引用幾個證據:
1980 年國家統計局曾經以當年的各地土改檔案綜合推算,認為全國土改前地主占有的土
地比例為38.26%。
中央黨校郭德宏教授則根據幾百份統計匯總平均,算得 20 世紀20~40 年代地主占有的
土地全國平均約為41%,而到解放前夕更降為32.16%。
換言之,民國時期中國土地總量中地主擁有的只占三分之一左右,而農民的土地應該占
一半以上。
按土改時的調查,關中東部渭南地區和西部寶雞地區土改前地主占有土地的比例分別僅
有5.93%和7.58%。當時有“關中無地主”之說。
作者訪問過的許多參加過地方土改工作的老同志都記得,當時各地都有所謂“當地特殊
論”:北方的“特殊論”認為他們這里地廣人稀而且貧瘠,土地不值錢,地主不屑于兼
并,所以多自耕農,典型的地主都在南邊;而南方的“特殊論”認為他們這里地狹人稠
,農民惜地如金,地主難以兼并,所以出不了幾個像樣的地主,大地主都在北方!
即使同在一省之內,那時的人們也常以本地為“特殊”而認為地主都在其他地方。典型
的如在山東,當建立山地解放區時人們認為:“我們現在住在落后山區,住在一般大地
主所不肯住的地方,土地自然比較分散”;而在革命者尚未立足的省內發達地帶和大城
市附近,“大地主是相當多的”。可是當全省解放后,人們又提出,由于地狹人稠等“
特殊”原因,“反倒是城市附近農村土地占有較為分散”。有些“地方特殊論”曾經招
致嚴重的黨內斗爭,如華南地區延續多年的“反對地方主義”事件,就是以“土改右傾
”的“地方特殊論”作為口實的。當時以政治壓力粉碎了“特殊論”而“統一了思想”
。但在改革時期的反思中,這些“特殊論 ”大都得到了重新評價,被認為是有道理的。
而更重要的問題在于:“地主”這個概念在中國具有很大的“政策彈性”。面對同一現
實,根據不同的標準圈定的“地主”群體規模可以區別很大,其占有土地的比例也就成
了隨政治形勢而漲縮的“海綿數字”。當年關中土改時主政者比較溫和,關中出現大量
“無地主”農村。如1951 年1 月15 日中共渭南地委給陜西省委的一份報告,認為渭南
地區13 縣不僅有大量的村無地主,“無地主鄉”也達到11%,甚至“一部分區的范圍內
無地主”。于是整個土改中渭南全地區被確定為地主占有的土地只有5.9%。可是后來習
仲勛被整肅,到60 年代“社教”時關中土改被認為“習仲勛的黑土改”,各縣于是受命
“補課”,在當年的土改已經結束十多年后又按通行的比例補劃了大批“漏網地主”,
導致“地主占地比例”也大幅上升。然而文革結束后,當時的“土改補課”被否定,“
地主”群又回復了原先的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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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187.170.101
推 chenglap:其實這是當初硬要把中國說成「封建」社會的惡果 10/14 17:56
推 armed:怎麼看到這堆特殊論就覺得,共產黨其實很多時候也蠻有人情味? 10/14 18:44
推 Trunicht:一開始說不整你,然後整你,然後說不算,然後又整你…… 10/14 20:28
→ Trunicht:這哪算人情味,根本是耍你玩的。 10/14 20:29
推 Tbilisi:這不是有人情味, 這只是理論與實際的落差 10/14 22:54
推 deathwomen:那當初被鬥的地主... 10/15 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