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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rmed (奚我后 其后來蘇)》之銘言: : 1.為何送交國書居然會"鈐用江蘇籓司印"?好比中華民國政府給外國政府的 : 公文書居然蓋的是新竹縣財政局的關防?這不是很奇怪嗎? : 1861的3月總理衙門就成立了,居然這看起來沒她甚麼事,真是太神奇了. 找了一下,發現: 同治二年三月(1863),丹馬(丹麥)遣其使臣拉斯勒福來華,抵天津,逕赴京師。 署三口通商大臣董恂以丹使並未知照,無故來京,亟函知總署,飭城門阻之。而 英使言:「丹國來人乃本館賓客,請勿阻。」總署遂置不問。英威妥瑪復代請立 約,恭親王告以丹使擅越天津來京議約,萬難允其立約。威妥瑪乃言丹與英為姻 婭之國,並援法使為布路斯、葡萄牙代請換約之例固請。王大臣等因語以丹使如 欲中國允行,宜循中國定章,仍回天津照會三口通商大臣,方可立約。威妥瑪乃 請嗣後外國使臣到津,應令天津領事告知中國常例,又為函致三口大臣代為之謝 。大臣等以聞,朝旨交總署核議。旋派工部左侍郎恆祺會同三口通商大臣、兵部 左侍郎崇厚辦理。 五月,約成,大致以英約為本。初,恆祺等議約擬仿照大西洋成案,威妥瑪謂丹 系英國姻婭,應從英文義。辯論久之,各有增減,定和約五十五款,通商條約九 款,稅則一冊。明年(1864)五月,丹遣水師副提督璧勒來滬,派提督銜李恆嵩及 江蘇布政使劉郇膏與換約。屆時李恆嵩等向璧勒索觀應換條約,而原定印約未攜 ,只另書英字條約。璧勒謂此約系照英文原定條約繕寫工整,以示尊崇中國之意 ,並無別故;又以本國軍務方殷,不能久待。遂將條約核對,與英文相符,允互 換。屬將原定用印和約補訂照繕和約之內,補鈐丹副提督印信,並簽押,遂互換 收執。 然後還有跟其他幾個小國交往的情形來看,同治初年雖然有設總理各國事務衙門, 但主要負責對象都是英法等"大國",而對普魯士,丹麥這些"小國"則是讓主要是讓 地方官去接觸與簽約.上述丹麥的案例中,丹麥直接去敲中央政府的門還碰釘子而 回.丹麥還算碰到較軟的釘子,義大利來的時候還在負責接洽換約的江蘇布政使丁 日昌面前也碰了釘子. 至於普魯士會弄到"鈐用江蘇籓司印"在條約上面,也沒有很奇怪,因為丹麥比利時 義大利等國多在上海跟江蘇布政使之類的地方官接洽換約,負責談判的過程結束 後總要蓋章,況且所舉與普魯士談判之事例中,"江蘇藩司印"的擁有人應該是當時 的江蘇巡撫李鴻章.當普魯士說必須多給22份拷貝以供轉送的時候,李鴻章不肯, 當然也就沒有蓋章;後來還是得給,那李鴻章也就只好補上"江蘇籓司印"了. 之所以會有這樣的情形,顯然"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的作法還是不太合乎今日的外 交常規. -- George Bush, Saddam Hussein, Soviet Union No More. Clintion, Lewinsky, Titanic Mania, Bill Gates gets a Pie. Job strikes back, StarWars show again, Lord of Rings Trio. Other Bush, Osama, Ipod, Microsoft owns the world! World Trader Center blow away, what else do I have to say? We didn't start the fire! It was always burning since the world's been turni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20.5
slcgboy:畢竟 大清對於這種洋人 是能躲就躲的心理= = 12/17 21:38
LUDWIN:也就是說外交部管大國,其他小國就由地方單位對口? 12/17 22:50
Tbilisi:當時的中國觀念是省等同國, 只有大國才跟朝廷平起平坐 12/17 23:25
armed:了,這種甚麼小邦有22個,地位在清廷看來就相當於中國的省吧. 12/18 09:33
proletariat:江蘇藩司是江蘇布政使 文中也提到江蘇布政使有參與 12/18 09:55
nsk:威妥瑪這英國佬弄出的華文拼音卻蠻法德歐陸的XXXD 12/19 18:23
Tbilisi:因為那本就照歐式的IPA規則拼出來的 12/19 19:01
Parafolia:威妥瑪掛點時IPA還沒出來啊..... 12/21 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