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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homasJP (筆劍春秋梁父吟)》之銘言: : ※ 引述《dfg512 (漠刀絕塵)》之銘言: : : 標題: [討論] 當年宋朝的包青天 在今天社會觀念來說 是否公正 : : 時間: Thu Jul 15 10:45:37 2010 : : : -- : : ◆ From: 220.132.151.176 : : 推 rhchao:包青天在今天只會因為刑求和不當訊問被請去喝咖啡XD 07/15 10:49 : 其實宋朝的司法制度可能是歷朝歷代最成系統的,相對來說嚴刑拷問應該也是比較少的 : : → abbei:廢死團體表示: 07/15 10:51 : 我一直很想成立一個被害人聯盟,還有國際被害人特赦組織 : 不過我不想變成被害人...... : : → sPz101:包公有權開外掛翻生死簿 現代法官應該沒這種才調 07/15 10:55 : 幫包公拿法西斯的那個人也要夠強才行XD : 別忘了展昭可是"御前帶刀"護衛,也就是說他是皇帝的親兵 : 那你找包青天麻煩就是找皇帝麻煩(不過展昭這人似乎不是正史人物) : : 推 mmalex:自己起訴 然後自己下判決 你覺得有可能會判無罪嗎? 07/15 10:55 : : → mmalex:如果一旦起訴都是有罪 你覺得會有公正嗎? 07/15 10:56 : 樓上,日本的檢調機構就是這樣,一但起訴有罪判決率很高 : 這只能說明這些檢調很用功,說明不了其他的什麼 : : 推 heavensun:兼行政司法...在今日社會是不行的 07/15 10:56 : 實際上包公本人不可能親自去調查然後起訴的 : 起訴的應該是開封府裡面負責"刑",也就是案件訴訟的屬官 : 包公只負責審而已(何況通常還會有控方) ~~~~~~~~~~~~~~~~~~~~~~~~~~~~~~~~~~~~~~~~~~~~~~~~~~ 日本的檢察官定罪率很高 代表司法資源和重心比較偏重於檢察系統和偵查犯罪的工作上 也代表人民對於司法有較高的信任度和社會觀感(檢察官認真負責辦案 不積案不吃案) 但這跟宋朝的訴訟制度根本是兩回事吧 簡單說一下現代刑事訴訟程序進行應有的三個原則 一是法官不能先入為主 二是控方提出實質證據 三是罪疑為輕 假若宋代身兼法官的縣老爺 或知府大人 一開始對於被告 已經有了先入為主(有罪)的心證或觀點 才開始決定起訴 進入審判程序 則這個訴訟程序一開始就已經向天平的一邊傾斜 被告站在有罪推定的不利位置下 根本難以去撼動法官的已成心證 而若法官自己決定此案件應當起訴 則更難期待法官會自打嘴巴 作出否定自己起訴的無罪判決 所以才導致定罪率超高 這跟日本檢察官定罪率高 我想根本沒有關係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45.175 ※ 編輯: mmalex 來自: 220.136.145.175 (07/15 21:31) ※ 編輯: mmalex 來自: 220.136.145.175 (07/15 21:41)
bettery:西方法制制度中,檢察官制度的設計最早是起源於法國路易14 07/15 22:24
bettery:時起,才有專司控訴的人員編制,而至16世紀才確定檢察官這 07/15 22:29
bettery:個稱號 07/15 22:30
zeuklie:日本檢察官定罪率高很大的因素是法院方面配合 07/15 22:34
zeuklie:檢方只要表現不要太扯 法官都會判有罪 07/15 22:35
mmalex:怎樣叫表現不要太扯? 07/15 22:40
mmalex:法院配合檢察官...白色恐怖嗎? 07/15 22:44
zeuklie:日本刑事審判的定罪率號稱99.9% 國內都有許多批判聲浪 07/15 22:51
zeuklie:認為法院(司法)是檢察(行政)的傀儡 07/15 22:52
mmalex:我是不認為 法院會配合檢察系統 如果有這麼恐怖的法院 07/15 22:53
zeuklie:或者是在實務上違反無罪推定的原則 07/15 22:53
mmalex:人民早就起來抗議啦 07/15 22:53
zeuklie:日本人都這樣想了 我這台灣人也只是轉述質疑者的看法 07/15 22:54
mmalex:日本的檢察官或警察 要怎樣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07/15 22:54
zeuklie:是法院...不對詳細審查證據就判有罪=有罪推定 07/15 22:56
bettery:日本檢察官的定罪率之高,是因為檢察官一來善用非刑處遇的 07/15 22:56
mmalex:"不對詳細審查證據就判有罪=有罪推定".........什麼東西阿 07/15 22:57
mmalex:你知道什麼是無罪推定原則嗎................. 07/15 22:57
bettery:方式來降低案件「起訴率」,加上日本檢察官不像台灣檢察官 07/15 23:00
mmalex:廣義的無罪推定包括三原則 1不自證己罪原則2罪疑為輕原則 07/15 23:01
bettery:常常去「指揮」辦案,日本檢察官的定位比較偏向控訴官的角 07/15 23:01
mmalex:3 無罪推定原則 07/15 23:01
zeuklie:無罪推定很簡單 證據不足以證明有罪 就判無罪 07/15 23:02
bettery:色,所以日本檢座原則上會交由警調查案完以後,對於證據哪 07/15 23:03
zeuklie:所以法官應審查證據有無證據力 需要審查證據是否足證有罪 07/15 23:03
mmalex:........... 你刑事訴訟老師是誰阿 07/15 23:03
bettery:裡不足時,再要求警調補齊證據。台灣的檢座因為常常自己下 07/15 23:03
zeuklie:日本檢察起訴較為審慎是事實 日本檢察以判決無罪為恥辱 07/15 23:04
mmalex:有罪推定是一審確定判決有罪以後 才開始限縮無罪推定的範圍 07/15 23:05
bettery:去指揮,指揮到最後就算證據不足,檢察官也沒那種臉不起訴 07/15 23:05
mmalex:同意b大的精闢見解~ 07/15 23:06
zeuklie:但也有檢察官刻意隱敝有利被告證據的事件 07/15 23:07
bettery:再來日本檢座寫不起訴書的結果沒像台灣檢座那麼刁,台灣檢 07/15 23:07
zeuklie:該檢察官當庭承認:因為該證據不利起訴 所以隱敝了 有錯? 07/15 23:08
mmalex:無罪推定是指 被證明至法院產生確信的心證程度前 07/15 23:08
bettery:座寫不起訴書以後,通常就會被自己署的檢察長先抓去拉正檢 07/15 23:08
mmalex:法院始能對其有罪判決 在此時點之前 應推定被告為無罪 07/15 23:09
bettery:討一遍,然後再送高檢去拉正檢討一遍,制度這樣搞所以台灣 07/15 23:09
bettery:檢座通常不會不起訴,再怎樣也要給你凹一下緩起訴,不然就 07/15 23:10
bettery:隨便起訴然後交給法官去處理!日本檢座不起訴以後的行政手 07/15 23:11
bettery:續不會像台灣這樣的刁,所以日本檢座比較起來也敢於不起訴 07/15 23:12
mmalex:對阿 不起訴反而比起訴更麻煩... 07/15 23:12
bettery:其實Z大說的那些原因就是日本刑事制度引進陪審制的主要原 07/15 23:15
bettery:因,因為定罪率太高,所以日本民眾觀感認為法院是檢察署的 07/15 23:16
mmalex:你先搞懂什麼是無罪推定 有罪推定 再來哈啦吧... 07/15 23:17
bettery:橡皮圖章,但是這是有點倒果為因的感覺啦 07/15 23:18
zeuklie:都是一樣的東西 有什麼好搞懂搞不懂? 推文字數有限 07/15 23:18
mmalex:對阿 就很像美國人不是說 大陪審團只是聯邦調查局和 07/15 23:19
mmalex:檢察官的橡皮圖章 07/15 23:19
bettery:陪審團在美國也玩到有點荒謬了,我還在等著看日本的陪審制 07/15 23:20
bettery:會鬧出什麼笑話 XDDDDD 07/15 23:20
mmalex:哈哈 王兆鵬的刑訴好艱深~ ~ 07/15 23:21
bettery:正常阿,美國訴訟制度玩了幾百年,判例多如牛毛,鵬老想要 07/15 23:23
zeuklie:是 我不是法律系畢業 沒資格發言 滿意了沒有? 07/15 23:24
bettery:弄到幾本教科書就能窮盡美國訴訟制度,哪有可能! XDDDDD 07/15 23:24
mmalex:每次看完林鈺雄的刑訴再看王兆鵬的 都覺得頭很昏XD 07/15 23:26
bettery:Z大別這樣,因為你的觀察點比較符合一般人對訴訟程序的觀 07/15 23:26
bettery:感,但是因為每個國家遊戲規則都有點不同,所以不先從制度 07/15 23:27
mmalex:Z大 我覺得不是什麼系的問題阿 而是懂不懂的問題阿... 07/15 23:27
zeuklie:是 我沒聽過王兆鵬 所以完全都不懂 滿意了沒有? 07/15 23:28
bettery:下去分析的話,出來的結果當然就不太客觀~ 07/15 23:28
mmalex:但如果我口氣太差 對不起 我像你道歉 希望你原諒 07/15 23:28
bettery:其實就把起訴制度當作一個篩子,日本的篩子比較可以過濾掉 07/15 23:29
bettery:不該起訴的案件,所以出來的數據當然定罪率高~ 07/15 23:30
mmalex:對阿 就是這個意思~ 07/15 23:31
bettery:但是從定罪率高這一點回去推論,一種結果是「肯定檢察體系 07/15 23:31
zeuklie:我了解 日本在檢查起訴時就已經有嚴格過濾 07/15 23:32
bettery:」功能卓越,另一種比較黑暗的推論就是「審檢一體陷人入罪 07/15 23:32
bettery:」!所以以一般人要作文章的切入點,當然不會去肯定這制度 07/15 23:34
bettery:,所以拿這個數據來作文章的結果,比較可能出現就是後面的 07/15 23:34
bettery:論點比較多囉 ︿︿; 07/15 23:35
zeuklie:相對之下法院的功能就被檢察取代了 07/15 23:35
bettery:不能這麼說,就像你喝過濾水,RO膜之前有活性炭海綿,大部 07/15 23:36
bettery:分的雜質在海綿的部分通通被擋掉,RO膜就是對那些漏網之魚 07/15 23:37
bettery:再做過濾,所以你可以說制度是層層分工把關,但是用「取代 07/15 23:38
bettery:」這個詞來說,會讓法院的存在變成多餘了! 07/15 23:39
zeuklie:我看到的問題是有指出法官人力不足 沒時間處理造成過分信 07/15 23:41
mmalex:從另一個角度看 假設日本檢察官對於沒有信心可以將被告定罪 07/15 23:42
zeuklie:賴檢察方面的把關 再加上檢察官沒有義務提出對被告有利的 07/15 23:42
mmalex:的案件 是不是就比較容易偏向不起訴處分 07/15 23:42
bettery:法官人力不足的部分是有兩點,一來是法官案源過多,所以造 07/15 23:43
zeuklie:證據 造成檢察官與法官雙方都出現疏漏時的冤獄 07/15 23:43
mmalex:哈 Z大 被告是有權可以請求法院 調查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07/15 23:44
bettery:成訴訟品質低落,這一點不可諱言的在我國和日本都有這問題 07/15 23:44
bettery:M大,那也得被告懂啊 XDDDD 07/15 23:45
mmalex:被告有五大權利 聽審權 對質詰問權 在場權 救濟權 07/15 23:47
mmalex:和請求調查證據權 07/15 23:47
bettery:回歸原話題,二來法院的專業通常是在於法律專業,所以在金 07/15 23:47
bettery:融、醫療、環境、勞工等案件裡面,法官的法律素養再高也不 07/15 23:48
bettery:夠處理這些案件~ 07/15 23:49
mmalex:記得以前司法院 不是有說 可以讓資深教授轉任司法官的 07/15 23:49
mmalex:後來好像不了了之 07/15 23:49
bettery:還好不了了之,不然轉過去會是災難!當了法官以後數學會比 07/15 23:50
bettery:法學重要!所以轉過來是只是多扼殺一個法律嘴砲人才 XD 07/15 23:51
mmalex:先回一下Z大 如果警察逮捕你的時候 會先對你進行'告知義務" 07/15 23:51
mmalex:裡面有四項 其中就有兩項 一是你可以請律師幫你辯護 07/15 23:52
mmalex:二是請求調查對你有利的證據 07/15 23:52
mmalex:哈哈哈 b大講的好好笑 07/15 23:53
T50:醫療現在比較好了吧 司訓所不是跟台大合作嗎 07/15 23:53
bettery:合作歸合作,但是你認為案件發給白色巨塔去出專業鑑定報告 07/15 23:55
bettery:,這個報告裡面到底會不會有一整籃的河蟹呢?那就先科科了 07/15 23:56
bettery:然後法官的醫學素養能不能在報告裡面找出這些螃蟹?那就是 07/15 23:57
bettery:另一個科科了 XDDDDD 07/15 23:57
mmalex:哈哈哈哈~ 07/15 23:58
T50:起碼有正規的諮詢管道了 以前實在... 07/15 23:58
bettery:所以讀法律以後可以多讀一些歷史啊,因為人類的基因裡應該 07/16 00:00
zeuklie:日本有"最良證據主義"檢方只需提出有利定罪之證據 07/16 00:01
bettery:有幾條基因是專門拿來幹重複的蠢事用的~ 07/16 00:01
mmalex:哈哈哈b大講的好中肯 07/16 00:02
mmalex:回z大 你是對法院請求 不是向檢察官請求 07/16 00:02
zeuklie:相對被告只能閱覽檢方預計提出之證據 只有法官有權命令提 07/16 00:02
mmalex:你跟檢察官是平行的角度 他可以提證據 你也可以提證據 07/16 00:03
bettery:所以在檢察制度對面要有相對應的法律扶助制度啊~ 07/16 00:03
bettery:M大,改天可以去民事簡易庭旁聽一下,你會知道闡明權的設 07/16 00:04
zeuklie:出全部證據 但是為顧及證人安全及湮滅證據 非呈堂證據要各 07/16 00:04
mmalex:再聽審原則裡 被告不只有請求資訊權 還可以請求表示和 07/16 00:04
mmalex:請求注意權 07/16 00:05
mmalex:速的^^ 07/16 00:05
bettery:計在實務上使用起來會有多無力! ^^" 07/16 00:05
zeuklie:別提出 也就是被告方知道檢方有a証據 才能要求閱覽a證據 07/16 00:05
zeuklie:如果檢方刻意隱瞞有利被告證劇 被告無從得知更無法要求 07/16 00:07
bettery:Z大所說的是訴訟攻防的東西,這些跟定罪是不是有必然關係 07/16 00:07
mmalex:...聽不懂你在說啥 我都可以請求法院幫我調查了 檢要隱瞞啥 07/16 00:08
bettery:,這個很難說!因為檢方握有某證據,他必須提出這個證據才 07/16 00:09
bettery:能作有效的控訴,所以檢座把大絕招藏起來不發,然後被告也 07/16 00:10
bettery:被打死的情況下,已經是證據一海票到不用出絕招就能贏的程 07/16 00:10
mmalex:如果真的有大絕招出現 我想被告也死而無憾了吧 07/16 00:11
bettery:度,這時候被告應付那些小證據都應付不來,有沒有出關鍵證 07/16 00:11
bettery:據好像也不是太重要了! 07/16 00:12
mmalex:在武器均等的情況下 如果有把柄被人抓住 那也無話可說啦... 07/16 00:12
bettery:但是我說很難說的原因是在於,被告到底知不知道檢座說什麼 07/16 00:13
mmalex:而且聽說台灣的法官 很愛用測謊這爛招... 07/16 00:13
bettery:,被告就算知道檢方說什麼以後他也不知道他應該作什麼! 07/16 00:14
bettery:測謊現在還沒有法效力..只能作間接輔證不能作直接證據 0.0 07/16 00:15
mmalex:哈b大 今天跟你聊的很開心 希望有空可以多跟你學習阿^^ 07/16 00:15
mmalex:但是實務上 沒通過測謊的 下場都不太好... 07/16 00:15
mmalex:b大 我先睡啦 改天聊阿^^ 07/16 00:16
mmalex:Z大 如果我有口氣不好的地方 我再次向你道歉 希望你原諒^^ 07/16 00:17
bettery:嗯,掰囉 07/16 00:17
yaayaa:檢查官應該就定罪率去打考績 畢竟訴訟之累對民眾來說很沉重 07/16 03:13
yaayaa:檢察官和法官跟本就像賭場裡的荷官一樣 玩公家的籌碼 07/16 03:13
yaayaa:輸了也不痛不癢的 07/16 03:14
mmalex:樓上 這樣檢察官會不敢起訴 可能很多有嫌疑的嫌犯被不起訴 07/16 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