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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下午兩點半國會開會時,各黨派的議員都以十分忿怒的心情,主張段內閣如果不解決這 個突發事件,就不討論對德宣戰案。議員張伯烈提議請內閣總理、內務總長、司法總長三 人到會,議長就分途打電話請段等出席,一面宣告停會以待。 下午五時,宋教仁和張耀曾好不容易趕到國會。宋到議長室用電話催請段到院,並責成軍 警解散包圍眾議院的「公民團」。段回答說:「已命吳炳湘解散公民,俟公民解散後即到 院」。此時院外叫駡聲和拍掌聲鬧成一片,國會工友出外購賣食物回來,都被搶奪一空。 在場保護的員警看見這種情形,就把各扇門都關了起來。 六時左右,北京警察總監吳炳湘到了,但是「公民團」仍然包圍國會不散。而這位總監也 並不下令解散他們,僅派警官招請代表數人入內,婉勸他們先行撤退,有話從長計議。「 公民代表」提出了三項意見:一、要求國會當天通過對德宣戰案;二、國會如不通過,要 求政府解散國會;三、政府如不解散,公民將自動搗毀國會。 到七點半,門外的喧嘩聲忽然靜止下來。「公民團」分開讓出通道,原來是段總理的汽車 到了。段下車時,「公民團」搖旗歡呼、掌聲雷動,段滿臉掛著笑容,疾行入院。他在會 議上發言說:「人民到國會來進行和平請願,不應當以武力強迫解散。如果這樣做了,就 會引起軍民衝突和不幸流血事故。因此我們只能採取和平勸導的方法。」 議長請總理於一小時之內解散門外「公民」,段派吳炳湘到門外進行和平勸導,向「公民 團」代表高聲喊道:「大家今天請退,有事明天再來!」人叢中就有一個人站在凳子上向 群眾演說道:「如果明天議員不到會,我們就去捉他們!如果明天開不成會,就請政府解 散國會!如果政府不接受人民的意見,就放火燒掉國會。」 這時群眾仍然不散,「公民」把議員包圍在院內,議員又把總理包圍在休息室內。議員晚 上都沒有吃飯,幸而國會隔壁就有政餘俱樂部和政學會這兩個黨派的聚會場所,從那裡拋 進來大批麵包餅乾,因此解決了餓肚子的問題。 被打傷了的鄒魯忽然忿忿地說:「公民打得我們議員,我們議員為什麼打不得總理!」他 要衝進國務員休息室去打段,經大家竭力勸阻而罷。 一直僵持到晚間九時,竟有一些「公民」向議院內投擲磚瓦。不料一塊飛石擊中了跑到國 會來採訪新聞的日本聯合通訊社記者中野,段恐因此引起外交事件,才命令吳炳湘從電話 中招來一隊騎兵把「公民團」驅散。 這時已是晚上十點半,議員們再也沒有心情繼續討論,當天的會議就此結束。被圍達十小 時之久、疲乏不堪的議員們從議場裡走出來,在軍警的層層保衛下魚貫而出,但是都找不 到代步工具。因為他們各自的馬車或人力車有的被「公民」搗毀了,有的看見風色不對逃 跑了。 第二天還有所謂「京津各界公民聯合請願團」兩萬四千餘人發表通電,痛斥「政府當場指 使員警,濫用職權,威迫解散。」還有「公民代表」到地方檢察廳,控告北京警察總監吳 炳湘蹂躪人權。 幾天後京津發行的「芒果日報」,刊登了「公民」王合新的來函: 「鄙人來京謀事未遂,前日由同鄉合肥人陸軍部秘書譚君毅甫介紹加入公民請願團。當時 言定自十二點鐘起,隨大家包圍議院,每點鐘給大洋五角,散時立付。並云點名冊造成具 報總理以後,可派一差使。鄙人如時而往,站至八點半始去,並被軍警擊一槍托。當晚往 尋譚先生領取大洋四元二角五分,乃譚吝而不予。今早又住索取……云:此事鬧糟,總理 不肯認帳,恐怕要辦兇手。囑令閉門不出,不許再提此事……」 「公民團」包圍國會事件發生後,全國輿論大嘩。閣員伍廷芳、程璧光、張耀曾、谷鐘秀 建議內閣總辭職以明責任,段不肯接受,於是這四個人都單獨提出辭呈。宋教仁雖然沒有 提出辭呈,但也在北京待不住,請病假去了天津。連段派的范源廉也「在家養病」,雖然 他不久前才對黎大總統大吼大叫。 五月十二日國務會議舉行例會時,只剩下段一個人出席,院秘書長張國淦勸段暫時引退。 當天晚上徐樹錚忽然跑到張國淦的家裏大肆咆哮:「你受了府方的指使,壓迫總理辭職, 將來北洋派瓦解,惟你是問!」 接著國務院秘書涂鳳書攜帶辭呈稿給段審核,被徐樹錚搶走當面扯碎,從此段也不再提及 辭職的話了。 段每天照常到院辦公,他一連用三道諮文催促眾議院從速通過對德宣戰案。還打算俟參戰 案在國會通過後,即著手組織國防內閣,增設不管部閣員數人。但這時國會中各黨派的態 度已由不一致而趨於一致,都主張先解決內閣問題,後討論外交問題。 黎見段照常到院辦公,向幕僚們得意地說:「且看他的獨腳戲唱到幾時?」他對各閣員的 辭呈都批了「交院」兩個字,只是對早已提出辭職的伍廷芳的辭呈留中不發。黎是決心留 伍繼續任職,以便於適當時期派他代理內閣總理。 十二日督軍團在倪宅舉行緊急會議,倪嗣沖建議阻止總理辭職以免北洋派解體。在內外問 題未解決之前,大家留在北京,並對國會議員繼續施壓。十三日各督軍或以同鄉關係、或 以地方長官的身份,分別設宴招待國會議員,請其維持段內閣並通過對德宣戰案。 十五日督軍團全體聯名在外交大樓招待全體國會議員,仍推善於辭令的李厚基致詞,希望 各位議員以國家為重,不要因「公民團」事件動感情。但是那天赴會的議員只有兩百一十 五人,場面非常冷落。 「公民團」事件發生後,黎派哈漢章到南京,想聯合馮國璋作為倒段的盟友。馮表示王士 珍組閣最為適宜,並發表銑(十六日)電對「公民團」包圍議會一舉表示不滿。 其實各督軍也並不完全都是擁護段的,但他們為了維持北洋派的團體利益,主張由與北洋 派有直接關係的人物組織內閣。至於留段或者別有推戴,則意見並不一致。黎於是召王士 珍入府商討組閣問題,但是王堅決拒絕組閣,因此內閣問題仍然僵持不決。 五月十八日,北京英文「京報」揭露了中日軍械借款的秘密消息。原來日本政府決定以一 億日元借予中國,以聘用日本技師和管理人員主持中國軍火工業、聘用日本武官訓練中國 參戰軍為交換條件。五月上旬,日本政府派參謀次長田中義一來華,以視察膠濟路沿線情 況作為幌子,事實上就是為了視察中國兵工廠和與段進一步接洽而來。 這個消息傳出來,英文「京報」主筆陳友仁在揭露消息的當天被捕。孫中山、唐紹儀、岑 春煊等自上海發來要求嚴懲威脅國會暴徒的電報,孫中山並以個人名義電請國會先否決對 德宣戰案,不必側重倒閣問題。 由於段指揮督軍團、又組織「公民團」威脅國會通過對德參戰案,激怒了研究系以外的全 體議員,驅使他們在倒閣的共同要求上結合起來。就在眾議院決定推遲討論外交案的同一 天,督軍團又在倪宅舉行緊急會議,決定採取最後一個步驟,對國會再施以壓力迫使通過 對德宣戰案,否則督軍便聯名呈請總統解散國會。在此項目的未達到以前,各督軍相約不 離京,以便集中力量,對國會和總統作戰到底。 有人提醒他們,這樣做是不妥當的,因為國會並未否決參戰案,只是推遲了討論時間。因 此不如藉口國會憲法二讀會中所通過的憲法草案條文,嚴重地違反憲政精神,呈請總統解 散國會。倪嗣沖還補充了一個意見,就是總統如果拒絕解散國會,各督軍便聯名辭職,宣 佈不負地方治安的責任。 可是又有人提醒他們,這樣做也不妥當。因為憲法尚未完成,假口憲法不良而請解散國會 ,未免言之太早。不如改作兩個步驟,先呈請總統咨交國會改正憲法草案,如果國會拒絕 改正,再呈請總統解散國會。 聯名辭職也有可能引起一種相反的後果,督軍在自己的地盤內以辭職為要脅手段是可以的 。在北京辭職,如果總統一概批准而由大家的部下來接任,豈不是自己解除自己的武裝, 成為手無寸鐵的人。因此不如在總統拒絕解散國會的時候,全體離開北京。 就在同一天,督軍團用開快車的方式,呈請黎咨交國會改正憲法草案。這個呈文看起來是 二十個省區軍事首長發出來的共同聲音,實際上是倪嗣沖一手所包辦的。一部分督軍根本 就沒有預聞其事,一部分在「團結北洋派」的大旗下隨聲附和,還有一部分是被冒簽和被 硬拉簽名的。 倪嗣沖將此項呈文送到國務院,請其轉呈總統。徐樹錚就在呈文上蓋了將軍府的一顆大印 ,另外擬就了解散國會的一道命令,一併送往公府。 當天總統府傳出消息,說黎認為:總統為國家的最高行政首長,沒有干涉國會制憲和解散 國會的權力。黎願意以個人的資格邀請國會議員談話,代達各督軍關於憲法草案的意見, 以供議員參考,所以對這個呈文不擬批答。 二十日黎邀請國會中各政團領袖到府舉行談話會。黎提出各督軍所指責的關於憲法草案的 三個「缺點」,希望國會自動地加以改正。當談話會結束的時候,有人問黎如果督軍團一 定要解散國會,總統用什麼方法對付他們? 黎說:「我抱定了九個字的主意:不違法,不蓋印,不怕死!」 第二天黎召在督軍團呈文上為首簽名的孟恩遠入府談話,黎說解散國會在約法上是沒有根 據的,當前的問題在內閣而不在國會。芝泉(段)已經無法幹下去,解決時局的樞紐惟有總 理辭職,另外組織一個健全的內閣。現擬在王士珍、李經羲、趙爾巽三人中選擇一人繼任 國務總理。 孟恩遠表示願將總統的意見轉達各督軍,即由公府退出來,到曹錕的住所召開督軍團又一 次的緊急會議。會議散後孟又單獨到公府見黎,報告各督軍討論的結果,仍然主張維持段 內閣。 當天晚上,督軍團又在段宅舉行會議。約在十一點左右,就有一批督軍和各省軍事代表, 乘特備的專車到天津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223.114
kevinc2000:頭推!! 01/31 23:36
sythen:頸推!! 01/31 23:47
kurt1980:大爆發阿! 01/31 23:54
kurt1980:順便問一下,發電報前面那個字(比方說"銑"電)有甚麼意義? 01/31 23:56
ThomasJP:日名啊,請查韻目代日... 01/31 23:59
yuanyu:所以這邊的咬人兔是黎菩薩還是國會 02/01 00:22
ThomasJP:both 02/01 00:27
chikasa:推!! 02/01 00:28
Calfstrong:推 02/01 00:33
jsoccer:推! 02/01 01:39
longface:芒果日報 XD 02/01 06:49
fallwind:為什麼聽起來北洋政府這麼在乎名義上的「依法行政」呢? 02/01 10:14
fallwind:或者是說很在乎那一部約法? 02/01 10:32
brigand:樓上的 北洋政府的馬英九不是叫假的 02/01 11:56
linco1201:總覺得聽樓上一講,現在快100年過去了 政府想法仍停在北 02/01 15:21
linco1201:洋時代 lol 02/01 15:21
ThomasJP:當然不一樣,至少我們立法院開會不會搞出這種鳥事 02/01 16:27
ThomasJP:學會用選舉跟協商而非暴民團來解決問題,這就是進步 02/01 16:28
timdinosaur:不過院內該打的架還是要打,武器從硯台換成鞋子 02/01 17:16
zephyr9114:有人、又有人 02/01 17:35
WolfLord:說到兔子咬人,我以前的某友人表示過:兔子不只會咬人, 02/01 17:59
WolfLord:還會強姦飼養人的手指跟皮球 XDD 02/01 18:00
reinherd:民主國家強調"程序正義",不然這幾年美國的刑求恐怖分子 02/02 07:20
reinherd:嫌犯事件怎麼會鬧那麼大?人家洋人比我們還要依法行政 02/02 07:21
Hartmann:推 02/02 11:11
qekye:推~民國黨爭更勝前朝~XD 02/03 16:59
sneak: 洋時代 lol https://noxiv.com 08/13 05:51
sneak: 說到兔子咬人,我以前的 https://daxiv.com 09/16 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