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DummyHistor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takase (............)》之銘言: : 律師這個職業在美國革命那個時代,還沒有形成我們今天 : "台大法律系" > "專家" > "高社經地位" 的刻板印象 : 請你不要斷章取義,把我的話看完 : 約翰亞當斯是做為在地活躍的仕紳/知識份子被推重,律師這個職業並不是直接因素 呃,這跟我讀過的美國史不同。 "律師-> 專家 ->高社經地位"最遲在1780年末到1790年代是已經在幾個州建立起來 了。 不同於鄉紳仰賴土地,當時的新一代精英就是律師、軍官、神職人員等,無需 如勞工那樣用體力勞動確保收入,自覺與尋常人等有別之專業人士,其自視為 非以血統論之「天然貴族」(Natural Aristocracy),視政治為責任與服務, 低看牟取自我利益而汲汲營營於政治事務。 引自Gordon S. Wood, Empire of Liberty: A History of the Early Republic, 1789-1815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USA, 2009). p.23 亞當斯沒有在1766年成為執業律師,就賺不到足夠的名聲而在1768年追隨其父 腳步進入Braintree鎮代會(Board of Selectmen),並且繼續成為在地活躍的 政治人物。見David McCullough的John Adams, pp.62-63。 約翰.馬歇爾經歷相同,離開大陸軍後自修成為律師,並且在執業後逐漸融入 維吉尼亞的社交圈。見Kent R. Newmyer. John Marshall and the Heroic Age of the Supreme Court (Baton Rouge: Louisiana State University Press, 2007)此書第一章。 -- http://www.plurk.com/ncyc 英美影集、美國新聞、小說同人誌、動畫漫畫感想、瑣事與心情雜記 Plurk(試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131.92
godivan:專業打臉文 06/02 21:22
fgki543:學弟讚XD 06/02 21:32
sfsm:大推這篇!這也是東西方政治最大差異點 06/02 21:37
sayuki:推 06/02 21:38
sfsm:捨棄血統、家世背景,以自我力量踏入精英圈 06/02 21:40
ThomasJP:其實西方也同樣有血統論的XD 美國真的是特例... 06/02 21:42
sfsm:做不到這點的東方國家,政治、經濟政策表現都遜於美國的原因 06/02 21:42
Hartmann:大推 06/02 21:43
ThomasJP:像是法國,共和了之後還是有一堆伯爵男爵等等 06/02 21:43
ThomasJP:更不用說在十九世紀,英國的爵位多少都還有實際意義了 06/02 21:44
ThomasJP:威靈頓時代英國的軍官都是可以捐來的(茶) 06/02 21:45
genewing:古代 中國的科舉 也是一種打破血統的制度... 06/02 22:02
ZMittermeyer:自走"大推"複製貼上機........ 06/02 22:04
TheoEpstein:小推 06/02 22:21
sfsm:科舉差太多了... 06/02 22:25
easycompany:看到有料的文當然要推 06/04 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