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einherd: 這真的是我的失誤了,致上十萬分的歉意 08/23 11:50
致版主
我已經刪除了屬於原作者的" 所有文字痕跡 "
也就是說剩下的就是" 新聞 "
我不知道該原PO有甚麼資格要求" 新聞 "的專屬權力??
請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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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 有些人真的過度的反應一些事情 自以為是
轉新聞也可以當自己的東西 自己也寫了一句話而已就可以當自己擁有全部著作權
到底有沒有讀過著作權的比例原則啊
同文章也轉到了基督教版 怎麼不見到原PO去抗議??
擺明了有人心中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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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怕人扣我帽子 我再度重申一次
我反對服冒 不是因為我反對服冒 而是我反對這個版本
為甚麼?? 因為我主張" 賣台 " 十年前我就是台灣賣台黨的發起人
比賣台的資格還我算老的 但是我反對" 便宜賣台 " 要賣台灣就要賣個好價錢
台灣民族是商業民族 商業民族沒有不能賣的東西
男人敢賣血賣命 女人敢賣身賣節操 連自己都可以賣了 何況是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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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njou (171.37.139.166), 08/23/2014 10:5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