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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mo (hi)》之銘言: : 在一些犯罪劇裡面,比如說 CM,CSI 等 : 可以觀察到對於兒童/青少年的犯罪譴責通常來的重 : 最常見的就是平常冷靜的主角會爆氣,有時候是痛毆嫌犯 : 有時候言詞態度更加的冷峻不屑,有時候平常嚴謹的角色會不按規矩辦事, : 總是就是特別容易出格,週遭的人也會默默允許 : 而且似乎是一種常見的氛圍,似乎沒人覺得這樣不對 : 我想知道是美國人特別愛護兒童/青少年嗎 : 在我想法裡面犯罪就是犯罪,管你是殺大人還是殺小孩 : 強暴婦女還是強暴兒童,都一樣該死, : 真要譴責可以在刑度上做出區別規定,像16歲以下的準強姦罪 : 而不是在執法過程中出現差別待遇才是 最近才收到學區的重要信件,某性犯罪者出獄,該訊息列出照片特徵 犯行,被關了多久等等 我覺得對兒童或婦女的犯罪不是原po討論的這麼簡單 (補充:我知道原po想知道美國人是否如此,以下說的大概是一種普遍見解 是這種見解造成社會反應...) 如果稍微跨界一點,跨到日劇去(爆) 大搜的恩田すみれ曾說過類似這樣的話,不能允許暴力,特別是自以為力氣大 就可以對沒有抵抗能力的人為所欲為的時候 她的話其實很清楚地揭露一件事: 自以為在肉體上有優勢就可以去欺負別人,正是暴力的原型 兒童在這點上,是徹徹底底的弱者,他們不只沒有足夠的心智能力判斷情況 也沒有足夠的力氣去應付 這跟成年人對成年人的犯罪是完全不同的 成年人對成年人的犯罪,或許也會考慮到彼此的物理或心智優勢 但成年人對兒童的犯罪,經常是考慮到自己在先天上就有優勢去達成犯行 這怎麼會一樣呢? 法律要嚇阻的,並不是人人平等,殺一阿伯跟殺一小孩沒什麼不同 而是暴力的原型 有些人為什麼會對兒童沉迷或性侵兒童(先扣除犯罪者本身也是受害者的情況) 在心理學上的認定是他們在成人世界無法跟其他成人抗衡 轉而針對容易駕馭的未成年人 這種心態,大概也算是一種暴力的變型吧 -- お前のやったことは、全部すべてまるっとスリっとゴリっとお見通し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7.247.229.105
MarkFung:大推,雖然跟美劇版沒有太大關係 03/09 10:22
※ 編輯: hereafter 來自: 67.247.229.105 (03/09 10:27)
sampsonlu919:推回文 反觀台灣法官很容易忽略這點.. 03/09 10:28
hereafter:我知道自己可能離題了 但只有意識到這點 才能感受到影集 03/09 10:31
hereafter:角色對傷害兒童的罪犯如此憤怒的原因 03/09 10:31
hereafter:若有不便先說聲抱歉 03/09 10:32
widec:只能說台灣的立法委員相當無能... 03/09 10:33
AmyLord:聽說對兒童犯罪者被關到牢裡都會被視為最低等人虐待 03/09 10:38
AmyLord:即使在犯罪者的心目中,都對兒童犯罪感到不齒 03/09 10:39
malisse74:這季的 TM 和CSI都有"我不殺小孩的"劇情出現 03/09 10:44
stoorz:台灣法官不一定忽略這點 而是沒有相對應的法律可以懲罰... 03/09 10:48
stoorz:贊同w大說的 立法委員無能 該立的法沒立 03/09 10:49
MarkFung:其實也跟台灣人多數沒有建立起"符合比例原則"的公平概念 03/09 10:55
MarkFung:有關,光看一堆人攻擊女性不用當兵,說這樣不平等之類的 03/09 10:56
MarkFung:就可以知道,還是很多人以為"齊頭式平等"才是真平等 03/09 10:57
MarkFung:觀念沒有建立起來,立法當然也立不起來 他們覺得都一樣 03/09 10:57
vergilmir:你知道那個是用來反諷 台灣女性追求平等卻處處人家是女 03/09 11:02
vergilmir:生耶的這種梗嗎? 要另外戰男女也弄清楚 03/09 11:02
MarkFung:樓上適合當立法委員XD 03/09 11:18
MarkFung:無視雙方要求平等的點是否都符合比例原則,認定對方一定 03/09 11:22
MarkFung:不合理,用與對方不同立足點的方式,稱做反諷 嗯... 03/09 11:23
MarkFung:不知道有沒有類似的美劇... 03/09 11:23
peifen:我覺得保護兒童除了因為他們缺乏抵抗能力外,也是種生物本能 03/09 11:29
peifen:保護下一代以確保族群延續 03/09 11:29
iQueen:宮部美幸的繼父裡說 由於不論男人或女人都曾經當過兒童,因 03/09 13:47
iQueen:此不論是誰都無法殘酷地打擊兒童。 大概有點像這樣 03/09 13:47
widec:如上篇推文討論所言 對兒童的傷害還有相當嚴重的後遺症 03/09 16:12
widec:甚至還可能製造出未來另一個施虐者 03/09 16:13
Xtaiwan5566:真是看美劇長知識阿 03/09 16:14
tonyselina:@vergilmir:絕大部分人數反諷,是真的以為女生要做 03/09 19:16
tonyselina: 不是 03/09 19:17
chieny:說實在看到像王昊的案子誰會不憤怒呀。,偏偏我們的恐龍法 03/09 19:48
chieny:官... 03/09 19:48
adoy:那真的是反諷嗎?可是有女生當兵或是當警察的新聞時,還不是 03/09 20:23
adoy:被酸難怪台灣治安不好之類的,只是想酸而已吧。不當有話講, 03/09 20:24
adoy:當了也被講。我真的搞不清楚是不是在反諷 03/09 20:25
bigsha:如果是虐童而死的案件,檢方站在被害人的立場~會傾向用殺人 03/15 19:28
bigsha:來起訴,被告的律師可能會打因傷害而致死這一塊,著力於各種 03/15 19:30
bigsha:證據資料,佐證當初只是虐待行為,並非一開始就要去殺人~高等 03/15 19:32
bigsha:法院根據當時各種客觀的證據,後來似乎是採信了律師的看法 03/15 19:35
sneak: 推回文 反觀台灣法官很 https://daxiv.com 11/28 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