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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就回個大概,如果真有興趣, 個人建議翻書或google ※ 引述《Charmon (小安)》之銘言: : 可能是因為我對陪審團制度不太了解, : 所以這集有些法律問題不太懂, : 不知道能不能在這裡問問? : 1. 挑選陪審團員是什麼樣的制度? : 我一直以為陪審團是只要符合一些特定要求, : 然後隨機被召來的, : 不過這集看來公訴方和辯方可以藉由像是面試的方式, : 挑選覺得對自己有利的陪審員。 : 但這樣不是有點奇怪嗎? : 好像一開始就左右了評審團的屬性, : 不知道為什麼要讓他們去選? 收到信件的機率跟隨機差不多,簡單說沒人能事先預知 雙方律師都有一定數量的否決權,可以直接把人剔除, 真要說不是挑對自己很有利,因為對方也可以動用否決權 而是要把最不利的給拿掉,簡單說就是不能容許無法客觀的人 ex1:如果某甲被老闆性騷擾過,那她很可能在性騷擾官司就對老闆方有偏見, 所以她就不適合 ex2:被告是個猶太人,其中一個陪審員身上印有納粹的刺青,你是律師敢讓他 裁決嗎 : 2. 最後判決無效是一種勝利? : 我知道這次主要不是讓被告無罪, : 是要博取同情得到減刑就算贏, : 但為什麼最後Annalise反而利用Laurel試圖去影響陪審團這件事來達到結果? : 評審團解散這個案件就不算了嗎? : 我以為會重審還是重新召集陪審團什麼的, : 這樣就達到Annalise想要的結果我有點看不太懂。 要達成審判無效的條件其實還滿多的 而審判無效之後會不會重新起訴是由檢方決定, 現實上有的會,有的不會 以片中的狀況,個人認為是檢方判定無法找到[客觀]的新陪審團 : 3. Laurel偷偷發的那張傳單到底是什麼? : 好像是一個什麼陪審團的否決權, : 那是什麼東西? : 如果Laurel只是讓這些陪審員知道自己本來就有的「權利」, : 這難道也是違規的嗎? : 應該是說陪審團不能知道他們得以行使這些權利嗎? 陪審團自己有人知道當然沒有關係,問題在於不是人人都是法律系 干擾陪審團罪很重,兩方律師的人馬都是嚴禁直接接觸陪審團的 因為有個東西叫司法公正,片中的作法一旦被人發現,那絕不是罰錢了事, 很大機會要進去吃牢飯的 : --- : 抱歉,對法律不太懂可能問了一些笨問題, : 只能再麻煩板友解惑了...>< : 話說人帥真好, : Connor只是坐在那用個APP都可以搞掉一個陪審員.... 跟人帥沒關係,是那個陪審員擅自跟外人討論案情+被證實有嚴重偏見 他不耍屌app這招是沒用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246.9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Aseries/M.1414597821.A.5B4.html
a3050909: 推這篇,這樣比較明白了。 10/30 00:23
a3050909: 可是問題2 「無法找到客觀的評審團」是真的沒辦法還是 10/30 00:23
a3050909: 戲劇關係呀?覺得這理由聽起來有點牽強 10/30 00:23
這招我在文獻上有讀過,但現實上要怎麼操控,老實說我已忘掉了 舉個大概點的好了 ex:某甲殺妻後被起訴,兩方還在審判時,媒體呈現一面倒, 當無效審判後,辯方律師就可以用這為理由 就好像法官都會告誡陪審團:請勿去閱讀或觀看有關這案子的節目或報導, 因為要保持客觀 ※ 編輯: bteagle (114.46.246.98), 10/30/2014 00:29:52
rosecolored: 其實我還是看不懂3 的意思 10/30 03:53
法律嚴禁有人私下接觸陪審團,陪審員坦白有人遞紙條,然後也[汙染]了 其他人,不管陪審員傾向哪邊,這案子都不能打了,法官直接判無效 至於Jury nullification,那個是先看律師的高明度,再看該法條的內容 如果陪審團不同意適用的法律,而且認為法律不應該用於當事人的情況, 則陪審團有可能判定某些實際上有罪的人為「無罪」 以前常發生的是就是禁酒法跟白人濫殺黑人(種族歧視) 另外補充一下 雖然美國各州對最低刑事的年紀的要求不同,但送哪裡應該都是看年紀沒錯, 以今年4月的現實案例為例,某17歲少年打算搞大屠殺,他計畫數月、裝備充足, 只是在實行前被逮,最後也是送少年庭,但不代表罪就輕, 那位仁兄光是一級謀殺未遂就被起訴4樣,還沒算上那些有的沒的。 ※ 編輯: bteagle (114.38.180.239), 10/30/2014 09:31:26
rosecolored: 我有重看一次還去google,但是jury nullification 10/30 09:29
rosecolored: 令人困惑的地方是為什麼Jury不會事先被告知這個權利 10/30 09:30
bteagle: 他解釋的比較清楚 簡單說在實務上會造成麻煩 10/30 09:36
rosecolored: okay, 感謝你的解釋 我知道不應該干擾陪審團 但為什 10/30 09:36
rosecolored: video讓我一直笑 不過好清楚 謝謝你囉!所以還有人 10/30 09:46
rosecolored: 統計過講跟不講的差別? 這也太有趣了吧..應該有心理 10/30 09:47
rosecolored: 學研究過這個吧...mmmmm.. 10/30 09:48
rosecolored: 去找了一下社會心理學還真的有 10/30 09:50
rosecolored: 題外話美國的槍支實在太氾濫了 法律無法預防的地方 10/30 10:02
rosecolored: 學校只好搞一堆應變計劃 10/30 10:03
farso: 簡單說,重新再找的陪審員除非是人猿泰山或魯賓遜,活在完 10/30 11:37
farso: 全接觸不到網路或電視的地方,否則經過媒體鋪天蓋地的報導 10/30 11:38
farso: 之後,定見已成,對檢方十分不利,重新提起公訴只是徒增敗 10/30 11:39
farso: 績浪費公帑而已。 10/30 11:39
rosecolored: 我本來想翻翻看那個研究。但是找不到。仔細想想的確 10/30 11:40
rosecolored: 是個不需要特地告知的東西。厲害的律師不用講一樣可 10/30 11:40
rosecolored: 以製造出同樣的效果。 10/30 11:40
alkahest: 美國近年來少年犯會以犯行嚴重程度考慮是否以成人罪處置 11/02 22:11
alkahest: CSI 邁阿密裡面有很大的一段篇幅在講這個 11/02 22:12
bteagle: 其實已經是了 不過各州制度不同就是 11/03 19:37
sneak: 我本來想翻翻看那個研究 https://muxiv.com 11/29 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