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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bear (無法飛翔的天使)》之銘言: : ※ 引述《coolhung (堅持到底...)》之銘言: : : 請問一下,關於2005年新版CPR民眾版部分,當急救人員為一個人時 : : ,是否只有8歲以下需要先急救二分鐘再打119 : : ,而溺水、創傷、中毒則依照正常CRR程序急救? : 4. 先急救再求救狀況: : (1)若現場無人可協助,2005年新版修正為須先行急救2分鐘後再求救119 : (2)下列四種狀況由於可能是缺氧性心跳停止或是心肺問題,與一般需電擊狀況 : 不同,一律先急救再求救: : A.小於八歲的兒童 : B.溺水 : C.嚴重創傷 : D.中毒或藥物過量 可是我現在聽到有一種說法 為了使民眾方便記憶所以新版民眾部分只有 八歲以下的兒童須先做2分鐘CPR其他則依正常程序 而我查美國AHA的相關文章,CPR並沒有很明確強調只有八歲以下要先做 而在BLS部份確有說明這四種狀況須先做CPR 這真是讓人困惑呀?? 而我自己則是傾向四種狀況均須先做 不知是否其他先進有不同意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55.1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