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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oolhung (堅持到底...)》之銘言: : ※ 引述《nbear (無法飛翔的天使)》之銘言: : : 4. 先急救再求救狀況: : : (1)若現場無人可協助,2005年新版修正為須先行急救2分鐘後再求救119 : : (2)下列四種狀況由於可能是缺氧性心跳停止或是心肺問題,與一般需電擊狀況 : : 不同,一律先急救再求救: : : A.小於八歲的兒童 : : B.溺水 : : C.嚴重創傷 : : D.中毒或藥物過量 : 可是我現在聽到有一種說法 : 為了使民眾方便記憶所以新版民眾部分只有 : 八歲以下的兒童須先做2分鐘CPR其他則依正常程序 : 而我查美國AHA的相關文章,CPR並沒有很明確強調只有八歲以下要先做 : 而在BLS部份確有說明這四種狀況須先做CPR : 這真是讓人困惑呀?? : 而我自己則是傾向四種狀況均須先做 : 不知是否其他先進有不同意見 如果是我的話 這四項應該是2000年版(?)CPR所追加的 並且把必須先CPR的理由說出來 可是05年版並沒有修正該4點 只有修正(1)1-->2分鐘 所以.. 要是可以,建議還是照著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6.168.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