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業十一
Sec 7.1 ~ 7.3*
請於93年12月7日(二)上課前交至助教室
作業規定:
1. 作業請於第一節上課前交至助教室,上課後才交者亦算遲交
2. 作業遲交不可超過一星期(期限為下星期二上課前),一星期內
補交者成績一律乘0.8,超過一星期者一律以零分計
3. 作業切勿抄襲,若經發現,抄人者與被抄者一律皆以零分計
4. 作業書寫請使用A4雙面或A4回收紙,謝謝!
5. 作業書寫請保持工整,且解題過程請盡量寫清楚,不然助教很難給分
6. 作業封面請標明學號、姓名(使用作業投遞箱請加註科目)
*6.5, 6.6不用交
公告時間:9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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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