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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積分下 公告 作業一 Sec 11.1 ~ 11.3 請於94年3月8日(二)下午3:30前交至助教室 作業規定: 1. 作業請於下午3:30前交至助教室,當天下午3:30~5:00繳交者, 成績乘0.9,5:00後交者乘0.8 2. 作業遲交不可超過一星期(期限為下星期二下午3:30前),一星 期內補交者成績一律乘0.8,超過一星期者一律以零分計 3. 作業切勿抄襲,若經發現,抄人者與被抄者一律皆以零分計 4. 作業書寫請使用A4雙面或A4回收紙,謝謝! 5. 作業書寫請保持工整,且解題過程請寫清楚,不然一律扣分, 不得異議 6. 作業封面請標明學號、姓名(使用作業投遞箱請加註科目) 7. 發還的作業請自行保管,助教不會保留作業,日後成績有疑惑 時方可以此為依據 公告時間:94年3月1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