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業三
Sec 11.7 ~ 12.1
請於94年3月22日(二)下午3:30前交至助教室
作業規定:
1. 作業請於下午3:30前交至助教室,當天下午3:30~5:00繳交者,成績乘0.9,
5:00後交者乘0.8
2. 作業遲交不可超過一星期(期限為下星期二下午3:30前),一星期內補交者成
績一律乘0.8,超過一星期者一律以零分計
3. 作業切勿抄襲,若經發現,抄人者與被抄者一律皆以零分計
4. 作業書寫請使用A4雙面或A4回收紙,謝謝!
5. 作業書寫請保持工整,且解題過程請寫清楚,不然一律扣分,不得異議
6. 作業封面請標明學號、姓名(使用作業投遞箱請加註科目)
7. 發還的作業請自行保管,助教不會保留作業,日後成績有疑惑時方可以此為
依據
公告時間:9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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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