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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1)母球犯時: 當比賽設有正式裁判員時,任何一方選手在出桿前、出桿時及出桿後,以球桿、衣服、身 體的一部分、架桿器及巧克等碰觸到球,皆犯規。但若比賽沒有裁判員在場時,在上場打 球不小心碰到位於選手與母球之間之不動之球時,並不算犯規。一但上述情況發生時,選 手應讓大會負責人重置被擾亂的球回其原先正確位置,如果選手不願意該些球被歸回原位 ,此時若他之任何正常打擊之球碰到該些未歸回原位的球,或者是球通過未歸回原位之球 原先停放的部分位置時,該打擊算犯規。總之,應早點請大會負責人來歸位該些被擾亂之 球,當然不可在球仍未靜止時來擺放。同時在大會負責人未歸位任何被擾亂之球前,任何 出桿打擊其他球的行為皆為犯規。 但若非打者選擇讓該些被擾亂之球留在新的位置時,此時這些被弄亂之球算已歸位,且隨 後之出桿打擊不算犯規。但不論任何人在比賽中碰到母球時一律算犯規,當然在正常的打 球時,用球桿皮頭來接觸母球不在此列。 意思是說 我如果不小心碰到台桌上的球造成他移動的話 並不算犯規囉? 是這樣嗎~我有點看不太懂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3.192.167